前博德乐专科医院首席执行员张美丽

(马六甲21日讯)前博德乐专科医院首席执行员张美丽在起诉巫青甲市区区团团长莫哈末诺希尔米诽谤一案获得胜诉,法庭谕令答辩人刊登道歉启事,同时赔偿张美丽15万令吉。

莫哈末诺希尔于去年在面子书发表该医院有多名非华裔管理层被逼离职,张美丽有意让其他族群取代的言论。

为此,张美丽于去年10月23日,透过代表律师何志昌及迪华德兰,提告莫哈末诺希尔米诽谤。

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于今日宣判,答辩人莫哈末诺希尔米需要缴付12万令吉普通赔偿及3万令吉的特别赔偿予起诉人张美丽。

法庭谕令答辩人连续30天在巫统马六甲市区区会的面子书道歉,撤回之前对起诉人的诽谤言论,同时也需要通过本地各报障刊登道歉启事。

此案答辩人的代表律师为莫哈末法祖拉及法汉玛阿鲁夫。无论如何,目前未知答辩人会否透过代表律师展开上诉。

张美丽也是行动党甲州妇女组主席,在希盟执政甲州时,受委为博德乐专科医院首席执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