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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16日讯)狠心将新生女丢入水沟的年轻未婚妈妈,今被判罚款5千令吉或以监禁9个月取代。

此案被告为20岁女子,她被控于2020年1月18日晚上7时至午夜12时之间,将初生女婴丢弃在三马连新市镇住宅区沟渠,她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318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坐牢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据悉,有关少女在分娩后,因没有即刻接受治疗,导致下体出血不止,最终唯有自行前往砂医院求医,而被医院的医护人员揭发报警。

警方在介入调查后,由被告带领警方到水沟抱回女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