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被告(后)被押上法庭时,以手遮脸。

(双溪大年19日讯)隶属霹雳警局的两名警员,涉嫌协助27名印度籍人士偷渡,今日被控上双溪大年地庭,两名被告皆否认罪名。

控状指两名被告莫哈末法依(23岁)及莫哈末法兹兰(58岁),是于2019年5月23日凌晨12时15分,在吉打华玲县甘榜哈芝阿巴斯协助27名印度籍公民偷渡。

此举触犯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26A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首被告的辩护律师阿里夫祖基菲力向法庭表示,其当事人仍在职,不可能弃保逃走,因此希望法庭让被告保释。

次被告的代表律师仄威德吉则说,其当事人身体状况不好,曾在国家心脏中心接受治疗,只能做较轻便的工作。他担心若其当事人被扣留在扣留所,可能会出现健康状况。

地庭法官阿玆曼说,此案将移交高庭审讯,因此,两名被告是否获保外候审,将由高庭作出裁决。

目前两名被告还押瓜拉姆拉县警方扣留所,法官也促请两名被告可在高庭过堂时提出保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