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7日讯)槟州首名在酒驾新法令下被控的21岁电脑技术员被告,今日在推事庭过堂,由于还需提呈文件,因此案展12月28日。

根据控状,被告苏严耀(21岁)是于10月25日凌晨2时55分在敦林苍佑大道被发现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下驾驶摩哆,触犯2020年陆路交通(修正)法令第45A(1)条文。

首次触犯者,可被判监不超过2年,罚款1万至3万令吉,驾驶执照被吊销2年以上。

此新法令是于10月23日生效,因此,被告是槟州首名在酒驾新法令下被控的人士。

被告是于10月27日面控,当时他否认罪名,并获准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今日是在2名亲友陪同下,到法庭进行过堂程序,而法庭案展12月2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