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8日讯)一名惯犯少年被控于警局扣留所的厕所内强奸未成年女嫌犯,案件将在明早于地庭进行裁决。

上议员林思健特别助理罗立原律师今日接受诗华记者访问时表示,这名友族少年被告(19岁)被控于今年1月9日凌晨4时至5时之间,被发现在美里警局扣留所的厕所内强奸一名华裔女嫌犯(16岁),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及鞭刑。

他透露,男被告在1月12日被提控时也认罪,由于推事需要听取福利局的家庭报告,于是案件延迟到2月9日才进行下判。

他表示,截止今早11时为止暂没收到任何有关案件会被延迟的消息。

“另外,有关当天负责看守扣留所的失职警员或他们的上司,至今为止已过了3个星期,但还未有被提控上庭。”

罗立原律师希望当局能够援引适合的法令对付失职警员,以致能够挽回警队的颜面及恢复民众对警方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