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炸鸡店及电子烟店老板双双化身攫夺匪,专门洗劫金饰后交由同党融化成块脱手谋利,而该匪党单在去年截至上个月,便已干下约300宗类似罪案,占隆市同时期攫夺案的86%!

两人靠著攫夺“本业”,每月可赚取5至6万令吉的利润,并将有关钱财用于购买轿车、手提袋及生意周转。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赛夫在隆市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指出,警方是在上个月26日下午2时,接获一名巫裔女子指于旺沙玛珠遭两人洗劫,价值6000令吉金链被抢的投报。

“警方循迹追查锁定巫裔嫌犯身分,并在同天晚间9时,于雪州鹅唛地区相续逮捕两名分别为31及35岁的嫌犯。”

他透露,警方在行动中,起获4辆用于干案的摩哆、包括丰田Vellfire在内的两辆轿车,及多个女用手提袋。

“调查发现,35岁首脑为一家炸鸡店的老板,另一名嫌犯亦拥有自身的电子烟店,而两人从2018年开始便结伴到隆市四处攫夺,每月可得数万令吉利润。”

他表示,隆市警方在去年共接获321宗攫夺案投报,至于今年1月则接获26宗,而上述两名嫌犯在同时期干下的案件,占总数据的绝大多数。

“基于正当金饰店不收来历不明的金饰,因此两名嫌犯取得贼赃后,便会交由另名36岁绰号为安茄(Angah)的同党融化成金块,再随街以每克190令吉的价格卖出。”

他透露,警方目前援引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POCA)第4(1)(a)条文,将两名落网嫌犯延扣至3月7日,并追缉另两名同党的下落。

“基于嫌犯取财无道,因此警方亦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与反恐融资法令(AMLA)第4条文,调查有关人等所拥有的资产。”

另一方面,赛夫表示,基于街头攫夺案占隆市罪案的较大比例,因此其已指示下属成立专案小组,专司调查及打击相关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