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取自诗华日报)

(美里21日讯)法庭拘留室门没关,也没有警员在驻守,涉警局拘留所内性侵未成年少女案的被告,以为自己已经自由可以离开法庭﹐擅自走出法庭外前往亲友家﹗

美里第三高等法庭于上周五(19日)惊传有被告在法庭趁机潜逃一事,但在几个钟头后,男被告已被刑警逮捕归案。

由于警方需要足够的时间来调查此案,因此隔天将男被告押往法庭向推事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来申请延扣至2月24日过堂。

是名来自甘榜勒冷武吉的马兰诺男被告(19岁),他涉及一宗日前在中央警局拘留所内发生性侵未成年少女案及另外一宗之前所犯下的藏有赃物罪状。

案情指出,男被告于今年2月19日早上11时25分趁警员不注意时,潜逃法庭外。

警方接获线报﹐于当天下午2时14分派警员前往柏迈再也廉价屋区的一间住家展开逮捕行动,成功将被告逮捕归案。

另一方面,被告的代表律师古威尔星表示,被告于19日早上被带到法庭,他被指在去年犯下藏有赃物罪状,被告不认罪后,获准由父母保释外出候审。

他说,被告称,当时发现法庭拘留室的门没有关,也没有警员在驻守,他以为自己已经自由可以离开法庭,因为父母将担保他外出,于是才擅自走出法庭外。

他说,当时被告拦截一辆电召车前往亲友家﹐在柏迈再也区,过后才被告知自己是还不被允许释放出来,而且警方正在追查他的下落。

过后,被告联络其代表律师古威尔星表示将自愿向警方自首。被告表示感到很压力,且担心会遭遇不公对待及被打,所以向警方报案。

警方将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23条文(公务员疏忽导致嫌犯从禁锢中逃脱)及刑事法典第224条文(抗拒或阻碍对其他人的合法扣留)来展开调查此案。

美里警区主任哈克玛随后证实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