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25日讯)糕点小贩在面子书开直播侮辱警察,今日被控上地庭,惟他不认罪,法官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外出,并择订此案在3月30日过堂。

38岁的被告阿曼都亚阿都拉被控于2020年8月31日,下午2时44分在一间餐馆里使用名为“Tuah Ahmad Tuah”的面子书账号,贬低警员,并诋毁了该警队的声誉。

被告的行为,已抵触1998年通信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233(3)条文下被判处。

一旦罪成, 被告可被判监最多1年、罚款最多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日后再犯每日可被罚款1000令吉。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向法官莫哈末卡夫利表明不认罪,主控官西蒂诺丽亚娜副检察司随后建议被告提出1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外加一名担保人以保释外出。

没有委任代表律师的被告事后向法官求情时表示,他只是一名糕点小贩,收入微薄,尤其在当前行管令期间更备受冲击,因此求情望能降低保释金。

被告含泪指出,自己无意在视频中贬低警方,且也负担不起高额保释金。

法官最后准许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