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5日讯)26岁男推销员因4次遗失身份证,担心重办身份证时会被国民登记局罚款,于是报假案称被两名男子抢劫,结果抵触刑事法典第182条文(蓄意报假案),一旦罪成,将换来6个月的牢狱之灾,或被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
威北警区主任诺再尼助理总监指出,该名26岁男子是一个推销员,住在峇眼亚占Seri Orkid公寓,过去有4项犯罪记录。
他说,嫌犯也曾4次遗失身份证,因害怕被国民登记局罚款而报假案。
他指嫌犯是3月1日报案,指他在峇眼亚占特易购霸市被两名陌生男子抢劫,并指身份证、银行卡和30令吉现金被抢走。
他说,在嫌犯被警方识破报假案后,嫌犯的姐姐前往警局协助调查弟弟被抢劫一案时,指弟弟是因害怕被国民登记局罚款,所以报假案。
他指警方将援引蓄意报假案的角度调查此案,嫌犯已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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