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4日讯)两名在“醉酒行动”(Ops Mabuk)被警方逮捕的失业汉今日在新山特别交通法庭面控,双双被判处罚款一万令吉、监禁一天及吊销驾照2年。

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主任祖凯里今日发文告表示,两名男子今日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酒驾条文下面控。

文告中指出,首名被告为一名31岁的失业男子,警方在拦截他后,使用SD2酒测器为该名男子检测,结果为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400毫克,而在EBA-II.酒精测量器检测下,结果为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166毫克。

至于第二名被告为一名34岁的失业男子,警方在为该名男子使用SD2酒测器检测后,结果为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400毫克,而在EBA-II.酒精测量器检测下,结果为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229毫克。

承审推事努拉茜达判处两人罚款一万令吉或以监禁10个月取代,同时吊销驾驶执照2年同时监禁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