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罗斯兰图基占(中)因盗用大马男子身份证长达20年,最终被判监禁6个月。

(马六甲5日讯) 一名印尼籍男子竟盗一名六旬男子身份证长达20年,今日在爱极乐推事庭俯首认罪,被判处监禁6个月。

现年57岁的被告罗斯兰图基占,被控在今年3月31日下午约2时,在马六甲国民登记局,持有属于一名来自雪兰莪州乌鲁冷岳甘榜武吉拉也,61岁男子的身份证。

被告行为已抵触1959年国家登记法令第25(1)(e)条文以及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最高3年监禁或不超过2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当场认罪,在没有代表律师的陪同下的被告,以想返回家乡印尼以及需肩负一家生计求情,恳请法庭从轻发落。

来自甲州国民登记局的莫哈末纳斯隆检察官则表示,基于被告自20年前就开始盗用身份证,被告的行为可威胁国家安全,建议法庭严惩。

推事莫哈末纳兹林在聆听双方呈词后,最终判处被告监禁6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法庭也谕令被告在服满刑期后,须交由移民局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