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9日讯)印裔商人涉嫌6年前伪造证件骗取630万令吉投资金,被控115项欺骗罪罪名成立,今日被判监禁10年及鞭笞24下。

怡保地庭法官诺拉希玛也裁决被告所有的刑罚今日起同步执行,惟被告要求暂缓执行,以便向高庭提出上诉。

现年41岁的纳仁丹被控于2015年4月至12月间,伪造政府文件,欺骗45岁的哈菲祖,使其相信霹雳州政府要求向怡保苏丹拜浓医院供应一次性医疗设备,令受害人在不疑有他情况下,分别以现金及支票,缴付2万令吉及35万令吉给被告,作为投资用途。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伪造文件)及467条文(伪造有价证券或遗嘱)。

被告代表律师雷尔在法官宣判后,提出暂缓执行的要求,以便其当事人向怡保高庭提出上诉。

此案副检察司莫哈末纳兹仁查巴鲁丁反对辩方律师提出暂缓执行刑法的要求,并认为上诉并不适合作为暂缓执行刑法的理由。

诺拉希玛在聆听双方陈词后,最终允许暂缓执行刑罚,但被告需再以3万令吉保外,而被告早前已缴付了5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

此外,法庭也谕令被告必须每2周向邻近的警局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