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涉及澳门骗局及网路赌博活动的华裔男子吴良勇(Alvin Goh)今日被带上吉隆坡地庭,在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被控7项罪名,涉及金额214万4000令吉。
吴良勇是移民局于2019年捣破的大马史上最大规模跨国网路犯罪集团的“大马代理”,他今日与胞弟吴良辉(译音)一同面控,两人皆否认有罪。
法官较后批准两被告以20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不过由于吴良勇还在防范罪案法令下被扣押中,他将继续在收押在新邦令金监狱。
两人是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下被控7项罪。
在有关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罚款不少于涉及金额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在2019年9月9日至11月7日之间,收取了来自非法活动收益的7笔款项,总额高达214万4000令吉。
第1至3条控状,被告作为网路之家私人有限公司(House of Internet )董事,于2019年9月9日在武吉免登大众银行(Public Bank),以该公司户头(3172897801)从王汉刚(译音)处收取了3笔分别为28万令吉、28万令吉和84万令吉来自非法活动收益的款项,抵触了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并与同一法令第87(1)(a)条文同读。
第4条控状,被告作为网路之家私人有限公司(House of Internet )董事,于2019年11月7日在武吉免登大众银行(Public Bank),以该公司户头(3172897801)从王汉刚(译音)处收取了28万令吉来自非法活动收益的款项,抵触了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并与同一法令第87(1)(a)条文同读。
第5和第6条控状,被告作为网路之家私人有限公司(House of Internet )董事,于2019年10月7日和11日在武吉免登大众银行(Public Bank),以该公司户头(3172897801)从冯壮(译音)处,收取了2笔分别为9万2800令吉和27万8400令吉来自非法活动收益的款项,抵触了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并与同一法令第87(1)(a)条文同读。
第7条控状指被告作为网路之家私人有限公司(House of Internet )董事,于2019年11月5日在武吉免登大众银行(Public Bank),以该公司户头(3172897801)从冯壮(译音)处,收取了9万2800令吉来自非法活动收益的款项,抵触了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并与同一法令第87(1)(a)条文同读。
本案承审法官为拿汀莎巴莉亚,副检察官为李丰杰(译音),被告代表律师则是雷叶隆(译音)。
李丰杰副检建议以30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让吴良勇和吴良辉保外候审。不过法官莎巴丽亚最终同意以20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让两人保外候审。
不过由于吴良勇还在防范罪案法令下被扣押中,他将继续扣留在新邦令金监狱。
33岁的吴良勇是在今早11时5分抵达吉隆坡法庭,并在移民局官员的重重包围下进入法庭。
由于涉及多项犯罪活动,吴良勇数月前在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下被扣押2年,身穿白衣的他今日出庭时手脚上铐,表情平静。
此外,原定开庭时间为早上11时30分,惟因临时更换法庭,本案延迟至下午2时30才开庭。
移民局是在2019年11月21日宣布侦破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跨国网路诈骗集团,并在其根据地,即赛城的一座6层楼大厦中,逮捕近700名中国籍嫌犯。
当时还有多名涉事嫌犯趁乱逃走,包括作为“大马代理”的吴良勇。
吴良勇在2020年10月11日被反贪会逮捕后,趁著反贪会与警方交接嫌犯时趁机翻墙逃跑,在逃逸16天后才再被逮捕。警方较后以防范罪案法令下将吴良勇扣押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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