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6日讯)一名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下被控蓄意破坏雪兰莪州自来水服务的公司董事,以5万令吉获得上诉庭保释。

林建益(译音)在上诉庭以2比1多数票议决,获准在接受高庭审讯前被保释。

由法官拿督阿兹莎纳瓦威、拿督苏庞连和拿督加扎里,组成的上诉庭三司负责承审此案。

其中,加扎里反对被告获保释,阿兹莎纳瓦威和苏庞连则在SOSMA法令第13(2)(c)条文下,准许生病的被告获得保释。

阿兹莎纳瓦威表示,被告证实患有急性冠状动脉综合症,一名来自双溪毛糯监狱诊所的医务人员表明,被告有极大风险罹患心脏病,在医学角度上是一名病人。

为此,她批准现年43岁的被告,以5万令吉保释金和2名担保人的条件保释。

她也谕令被告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同时每周必须到邻近的警局报到。

去年11月23日,林建益和一名承包商R. 内森在士拉央地庭被控于同年11月2日和10日蓄意破坏位于万挠威乐士花园(Taman Velox )雪兰莪州自来水服务,惟两人不认罪。

两人也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及2006年水供服务工业法令下,面临5项控状。

鉴于刑事法典第124K条文的作业程序法是依据SOSMA法令条文,控方并未向两人提供保释选择。

刑事法典第124K条文的控状和同一法令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将被判终身监禁。

林建益的代表律师万国张(译音)今日向上诉庭指出,已经在双溪毛糯监狱待了6个月的被告,患有急性冠状动脉综合症,因此必须会诊医生并按时吃药。

万国张也提呈了由国家心脏中心(IJN)所准备的医药报告,证明被告的情况。

他表示,此案已被转至吉隆坡高庭审理,法庭也择定4月23日为案件管理。

不过,主控官莫哈末阿兹米副检察司和莫扎因副检察司争论,这项保释申请理应由吉隆坡高庭审理,因为这项案件已经转至该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