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被告陈伟玄(左,译音)及诺丁快步离开法庭,闪避摄影镜头。

(新山19日讯)柔佛固体废料管理机构今日提控4名人士及一名公司代表,指控他们涉及非法倾倒工程废料污染环境,5名被告全部俯首认罪,遭法庭罚款1万2000令吉或2万令吉。

据了解,5名被告中,其中4人是华裔,一人是巫裔,他们的身份包括司机、公司经理及公司老板等。

5名被告今日上午各别到新山地方法庭面控,闻判后缴付罚款。

5名被告包括陈志雄(49岁,代表公司被控)、诺丁阿都沙末(39岁,罗里司机)、郑志伟(44岁,公司经理)、张伟伦(30岁,罗里司机)及陈伟玄(26岁,公司老板)。

被告郑志伟(译音)被判罚款2万令吉。
被告郑志伟(译音)被判罚款2万令吉。

固体废料管理机构去年7月至12月展开检举行动,上述被告违规事项大多是将工程废料倾倒到避兰东、中林港及地不佬在内新山东北区各个地点,造成环境被污染。

根据控状,这些被非法倾倒工程废料的地点有者接近河流,有者则靠近学校及民居,所造成的污染影响当地居民生活。

5名被告涉嫌触犯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卫生法令第71(8)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低一万令吉,最高10万令吉的罚款,或最少6个月,最高5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代表公司面控的陈志雄(译音),其公司被判罚款2万令吉。
代表公司面控的陈志雄(译音),其公司被判罚款2万令吉。

5名被告闻判后俯首认罪,并以各种理由向承审地庭法官阿末卜艾拉曼求情,包括疫情打击公司收入及家庭状况等。

法官聆听所有被告求情后表示,环境污染事件一再发生,法庭如今是时候对类似案件作出回应,宣判代表公司面控的陈志雄,以及以个人身份面控的郑志伟及陈伟玄罚款2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以6个月监禁代替。

巫裔被告诺丁因是受到雇主指示进行倾倒废料行为,获法官轻判罚款1万2000令吉。华裔被告张伟伦则因再次违反条例被控,同样被判罚款2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取代。

本案主控官是来自固体废料管理机构的鲁碧雅,该机构柔州总监柴鲁希山今日也到来聆听审判过程。

张伟伦(译音)因重犯遭罚款2万令吉。
张伟伦(译音)因重犯遭罚款2万令吉。

柴鲁希山受访时表示,柔州固体废料管理机构至今已将26宗涉嫌非法倾倒工业废料的案件带上法庭,遭法庭判决的罚款累计达40万令吉。

他指出,当局目前仍在跟进40宗案件,其中34宗仍在调查,6宗正等待副检察司决定是否提控。

他提醒建筑公司遵守法律,勿违例倾倒工程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一旦被当局发现,将坚决采取行动对付。(以上人名皆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