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单亲妈妈遇人不淑,不仅母子俩遭受恐怖情人暴打,后者更以其裸照以及性爱短片威胁“不能分手”!

现年31岁的柯小姐,于2018年透过社交媒体结识一名年约34岁的男子,二人在2019年3、4月份开始联系及约会,随即短暂交往一周后分手。

从事美容业的事主表示,两人在2020年行管令期间复联,而对方在得悉她未婚生下一名一岁多的儿子后,称愿照顾其母子俩,双方于去年7月份正式交往。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真的就好像普通的情侣,他有时候也会买奶粉给孩子。还跟我说,考量到未来我们会结婚,所以要求要(试著)单独照顾孩子。”

事主指,前男友经营家族事业,也是业馀电召车司机。而她在交往的半年间,不时会带著小孩到对方家里过夜,而男方却一直要求要与孩子同房,而她原本不以为意,直到其中2次,当对方独自照顾儿子时,孩子在事后都出现莫名哭闹不安以及手脚冰冷,其中一次脸上还有看似被烫伤的痕迹。

“他跟我说是帮小孩洗澡时,对方不小心跌倒。而他因为帮他擦药,而药膏涂匀脸部后不慎灼伤。当时他不断的说自己很内疚,而我选择原谅他。”

岂料,对方自去年9月份起逐渐现形,从一开始的言语暴力,到后来更对女事主以及孩子施暴,同时不断出言恐吓。

“他跟我说,我打你,你没有感觉,所以我打你小孩,你才会怕!”

因担心稚子的安全,但又不敢把被欺凌的实情告诉家人。事主只好使用各种借口疏离对方,期间多次提出分手。

未料恶男却搬出两人交往期间拍摄的性爱短片,恫言“时间未到,不能分手”,否则就会把私密照公诸于世。

不堪再被精神虐待的柯小姐,最终于去年11月15日向对方提出分手。恶男却上门骚扰其一家,并企图从家人手中暴力抢夺小孩,家人情急下报警。

警察随后扣留对方约莫10天,并提控上庭。原本以为事过境迁,但对方却把她的裸照及性爱视频传送给她家人、朋友以及顾客。

她续指,随后就有一个相信是对方开设的假账号,不断发言骚扰她,对话中道出各种二人交往前后的经历。当中还包括她原先不知情的事件,其中包括孩子遭受虐待的过程,同时传送孩子的下体照给她。

另外,该账号还把跟踪弟弟上班的照片发送给事主,并暗示是他把油漆倒向家人的轿车,言语中充满挑衅。

柯小姐坦言,自己本身是首次经历如此可怕的事故,不仅让孩子受罪,加上家人一度不谅解,以及对方不断释出各种精神虐待下,曾试过轻生。

但最后因放不下孩子而打消念头,如今母子俩也在接受心理治疗。另在人民社警全国主席关志庭转介下,求助民政党公共投诉及服务局。

她表示,前男友也曾向其表示拥有其他前女友的裸照,而她事后也发现对方曾经也对其他女性施暴的经历。有鉴于此,她希望其他女性能够引以为鉴,勿再轻易被伤害。

另外,民政党全国公共服务与投诉局主任张健峰与当局副主任郑祐良一同出席记者会时指出,女事主曾多次就男方实施暴力以及各种言语威胁报警,但却没有任何进展。

他认为,根据女事主陈述,该名男子并非首次以这种手段威胁前女友,且手法十分聪明,晓得法律界限。

他强调,对方为了对付女事主无所不用其极,手法看似十分具计划性。当中该名前男友更试过报假案,使得女事主平白无故被抓去警局问话。

无论如何,他表示将会协助柯小姐到临近的警察局报警,并会要求当局尽快展开调查。

另外,他也呼吁,所有遭受该名男子威胁恐吓的女性朋友挺身而出,联系民政党或前往警局报案。 

他说,会建议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7条文(透过匿名通信方式进行刑事恐吓)、第506条文(刑事恐吓)、第426条文(蓄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以及第182条文(蓄意报假案)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