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伪造进口货品表格的货运代理公司业者阿都拉迪夫(左2)周日上午抵步新山地庭面控时,不时遮蔽面孔以避开媒体镜头。

(新山23日讯)再有4名大马检疫及检验服务局(MAQIS)官员及一名货运代理公司业者因涉及进口假清真肉案件,今日在新山地庭面控。其中2名官员俯首认罪,另2名官员及货运代理公司业者皆否认有罪。

4名涉案官员皆是大马检疫及检验服务局助理执法官员,分别为诺阿兹兰(40岁)、莫哈末哈菲占(44岁)、莫哈末索菲安(27岁)及凯鲁依扎(31岁)。

被告诺阿兹兰共面对5项控状,他被控2017年2月至3月期间,涉嫌前后5次收取第三方总额达3万5000令吉贿款,让被告利用职位放行40个装有假清真冷冻肉品货柜。

此举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4(1)条文下判刑,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

第二被告莫哈末哈菲占则被控于2016年12月,涉嫌收取第三方2500令吉贿金,利用职位放行一个装有假清真冷冻肉品货柜;同样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4(1)条文判刑。被告并不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

第三被告凯鲁依扎被控在去年11月10日,在新山苏丹阿布峇卡大厦(马新第二通道关卡)执勤时,接收货运代理100令吉的贿金,以加速处理通关文件,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25(1)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5(2)条文判刑。被告认罪,被判罚款1500令吉,或以监禁一个月取代。

第四被告莫哈末索菲安则被控于去年10月5日在新山苏丹阿布峇卡大厦,透过同僚凯鲁依扎,从货运代理获得30令吉贿款,以加速处理通关文件。同样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25(1)条文;被告虽然认罪,但是法官要求被告聘雇律师重新过堂,所以准许被告以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

LY Frozen Food私人有限公司货运代理业者阿都拉迪夫,被控分别在去年10月5日及11月9日,伪造两张总值4万6859令吉及42万4567令吉的货物进口表格(Borang K1),以从巴西进口不知名品牌牛肉。

被告此举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款5倍数额或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被告并不认罪,获准以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

此案主控官为反贪会副检察司苏海丽,承审法官为拿督阿末嘉玛,案件定于6月2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