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 男子拒绝配合警方调查,并拿出手机将警员执法过程拍下,扬言要将视频上载至社交媒体广传,结果当场被警方逮捕。

八打灵再也警区主任莫哈末法鲁丁指出,这起拒查事件是在昨日下午3时15分,在八打灵再也第14区发生。

他说,标准作业程序监督小组当时在该区,向一群人士进行盘查时,其中一名23岁的本地男子被要求出示身份证,但,男子不满警方的盘查,拒绝配合并质疑警方的履行职务的责任。

他指出,男子当场拿出手机,将事故拍下,并扬言会将视频上载至社交媒体广传。

他说,当局当场逮捕男子,延扣一天助查。

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警方执法),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2年监禁,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呼吁民众,在警方履行职务时给予配合,若民众拒绝将被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