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 警方揭露,自2017年起至2021年3月份,当局接获326宗职场各类性骚扰的投报。

警方表示,别以开玩笑的方式使用色情字眼,因为此举将可能导致面对监禁最高5年,而这类行为通常在职场上出现,是一项性骚扰,也会导致对方不舒服。

武吉安曼警察总部性罪案、虐待儿童及家庭暴力调查组(D11)主任西蒂甘霞助理总监在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访问时指出,警方自2017年起至2021年3月份,接获326宗职场各类性骚扰的投报,当中310名受害者是女性,16人是男性。

她表示,在同个时期,有29宗是职场上的非自然性骚扰案。

她说,317名受害者年龄都在18岁以上,有9名受害者属于青年或18岁以下。

她指出,虽然案件的数量并不多,但也不应掉以轻心。2019年共有52宗职场性骚扰案,2020则有87宗。

“向某人发表色情言论并带来困扰,肇事者可在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下被调查。条文阐明,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西蒂甘霞也透露,在没有经过受害者同意下,于特定场合拍下受害者照片,或安装相机也同样违法,此举会危害对方。

她指出,上述行为也被归类为“性骚扰”,可在刑事法典第292(a)条文下被调查,一旦罪成,可以判最高监禁3年,或被罚款,或两者兼施。

她也说,其他形式的性骚扰包括触摸受害者的臀部、胸部或身体其他部分、以及展示自己的生殖器官。

她表示,有将近90%,或279宗的性骚案,都涉及身体的触摸、当中、2017年有大约48宗、2018年有62宗、2019年有50宗、2020年80宗、今年1月份至3月份则有37宗。

“在非触摸的案件中,有16宗是在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下被调查,另外2宗则是在刑事法典第292条文下调查,那就是散播色情短片。”

“我们发现,大部份的职场性骚扰案,都是涉及雇主和同事。警方也指出,也有性骚扰案是在商店内发生,商店员工投诉被顾客触摸。”

她说,非肢体触碰的性骚扰案,多为涉及特定场合安装手机,向同事传送色情照片或影片,同样属于性骚扰。

惟,西蒂甘霞也指出,这也视接获这些照片或影片的人士背景,他们或以色情的方式开玩笑。

因此,她呼吁民众需更加小心,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理解这类型的玩笑。

“更何况,在有些场合,这些言行举止会构成刑事罪,而这些言行或会侮辱对方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