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7日讯)日前结伙“跨州”到马六甲某公寓,抢走一名华裔商人近百万令吉物品案的4名印裔男嫌犯,今日被控上爱极乐地庭时皆否认有罪,法官允准每名嫌犯以一万令吉保外候审,案件择定7月21日过堂。

这4名被告分别是杰亚姆鲁甘(37岁,来自柔佛)、拉珍德仁(35岁,来自柔佛)、安布卡尼言(26岁、来自柔佛)以及幕拉利(32岁,来自槟城)。

根据控状,他们在本月6日晚上10时30分,到吉里望一间公寓单位,持巴冷刀结伙打抢一名54岁的男受害者,并抢走约50万令吉财物。

被告们为此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95/397(结伙持械抢劫)条文,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被告们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此案主控官西娃珊卡丽副检察司基于受害者与一名被告为朋友关系,再加上所有人均有多项犯罪前科,建议法官不批准保释。

4名被告的代表律师阿里夫阿末求情时表示,他们都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有者需要照顾怀有身孕的妻子、患病的父母,因此恳请法官给予保释。

法官娜丽曼最终批准每名被告以一万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是不能骚扰受害者。她也将此案择定在下月21日过堂。

此外,法庭外也发生一场小风波,被告们在今早约10时40分被押出法庭时,其中一人疑似不满媒体拍摄,不但破口大骂,全程“比中指”,甚至一度脱下口罩挑衅在场媒体,但被法庭警官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