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4日讯) 随著2020年陆路交通(修正)法令在去年10月22日生效后,柔州警方积极针对酒驾展开取缔行动,今年首2个月在该法令第45A(1)条文下被捕的人数与去年同比增加67人。
柔州交通调查与执法组主任古玛拉桑今日发文告指出,柔州警方于今年首2个月,在2020年陆路交通(修正)法令第45A(1)酒驾条文下,总计展开89次取缔行动,同时逮捕152人,同比去年所展开30次酒驾取缔行动中的逮捕85人,增加了67人。
他指出,2020年陆路交通(修正)法令正式生效后,在该法令第45A(1)酒驾条文下,涉案者一旦被定罪,将面对监禁不超过2年、罚款最少1万令吉;最高3万令吉,以及同时吊销驾照不少于2年的刑罚。
但他也在文告中表示,尽管政府已经修正并加重刑罚,但一些冥顽不灵者仍未意识酒后驾驶的危险,情况令人担忧。
另一方面,古玛拉桑表示,除了酒驾取缔行动,警方也非常关注公路流氓的危险驾驶行为,及商业交通工具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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