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9日讯)针对社交媒体流传一封向柔州警方索偿3000万美元(约等于1亿2346万令吉)及索回被充公船只及货物的律师信,柔州总警长拿督阿育甘表示,有关律师信仅在社交媒体流传,并非正规管道发出,因此也不清楚对方是谁。
但他强调,既然有关船员已被控上法庭,警方也已将船只货物充公,警方的做法是对是错,一切交由法庭来裁决,而不是由他本身,或是对方律师来决定。
阿育甘今日到柔州警方新设的泗隆路检巡视后,在新闻发布会上受询回应上述事件时,如是表示。
无论如何,他指出,对方要索偿也好,起诉也好,是他们的权力,警方也无权干涉。
最重要的是,警方已履行职责,按照现有的法律及程序,将涉案船员逮捕及充公船只货物,完成调查报告后,再交由总检察署决定提控以否。
他重申,既然有关船员已被提控,就让法庭来审理此案,谁对谁错,由法庭裁决。
柔州警方今年3月破获我国史上最大宗的海上走私香烟案,在一艘从印尼开往缅甸的货船上起获4710万令吉走私烟和逮捕11名外籍船员,日前网络流传一封有关货运公司委托本地一家律师楼发律师信向柔州警方索赔3000万美元(约1亿2346万令吉)及归还所有充公物品及船员。
该封由雪州哇苏律师楼4月27日向柔佛州总警长拿督阿育甘发出的律师信当中,指该律师楼代表来自库克群岛(Cook Islands)的一家运输公司,针对警方今年3月9日在国际水域截停从印尼峇淡岛至缅甸的货船MV CHITA 2,并进行逮捕和取缔性动。
根据律师信,委托公司指警方起获的7000箱香烟是要送到阿联酋顾客的货物,称该艘货船是欲前往缅甸,并非媒体报导所说的是要进入马来西亚和柔佛州,指阿育甘向媒体的发言不实和引起混淆。
律师信内容也提及,声称柔州警方是在非管辖领域即在国际水域采取逮捕行动,涉及藐视国际法规,并限柔州警方在14天内赔偿和归还充公货品及船员,否则将起诉柔州总警长阿育甘及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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