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  富商指示职员动用藤棍毒打两名保镖案,隆市警方将在明日把调查报告呈交给副检察司,以决定下一步提控行动。

金马警区主任莫哈末再纳助理总监向媒体证实,警方的调查报告已经完成,明日就会把报告呈交给副检察司。

他说,警方建议援引2项条文来提控嫌犯。 首项条文是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年或最高罚款4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说,第2项条文是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因宗教课题,而引起不和谐、分裂、仇恨、敌视或恶意不利于和谐和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