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7人,被控前年8月18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周四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全部被告罪成。


涉案被告分别为黎智英、工党副主席李卓人、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和前主席何俊仁、前立法会议员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梁耀忠和区诺轩。


法官裁定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及李柱铭,两项罪名成立。由于黎智英及梁国雄涉及国安法罪行要继续还押,其馀被告获准保释。


至于梁耀忠及区诺轩,较早前已分别承认一项及两项控罪。案件押后至4月16日听取求情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