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就业保险系统法案》自2009年开始草拟,多年来因劳资双方未达成共识而迟迟未能送进国会辩论,日前突然在本季度国会提呈一读厚达100页的法案,引起雇主与劳工组织的两极反应。

就业险劳工组织欢喜雇主忧  法案未采纳劳工代表建议

《2017年就业保险系统法案》自2009年开始草拟,多年来却因劳资双方未达成共识,而迟迟未能送进国会辩论。8月1日人力资源部突然在本季度国会提呈一读厚达100页的 《2017年就业保险系统法案》,引起雇主与劳工组织的两极反应。

人力资源部日前向国会下议院提呈《2017年就业保险系统法案》一读,被解雇的人士可领取最多六个月,离职时薪金的30%至80%薪金。若本法案在本届国会顺利通过二读,这项就业保险计划预计将在明年落实。届时劳资双方每月缴纳所规定的保费,而连续投保24个月打工族,一旦失业可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相关津贴。

如《苦等廿载的失业保险制度—政策难产篇》一文所反映,这项法案招来大马雇主联合会、大马中华总商会和大马厂商联合会反弹。这些雇主组织代表认为,政府强制私人界680万雇员和雇主,每年缴纳高达16亿令吉保费,为区区不及1%失业劳工买单,是一个不平等且没必要的条例。

他们希望朝野国会议员要事先链接这个法案是否真正惠及打工一族,不要轻易通过这项法案。由于他们会见人力资源部不果,所以雇主组织代表目前只能转向求助其他部长,希望能在周五内阁会议前有个转机。

隔日,人力资源部部长原先预订与劳工组织代表会面的会议,不过最终是由人力资源部政策主任,以及社会保险机构负责此新计划的主任代表出席。会议结束后,社会主义党劳工部主任嘉倪接受电访时表示,对于劳工组织来说是一项大好消息,因为他们已经呼吁政府设立这项保险制度已超过十年。

她坦言,这件事情来得太突然,时间太仓促,劳工组织也还没来得及仔细研读。在本季度国会开始时,原本这项法案并未列在国会问题之中,直至8月1日才突然无预警地在国会辩论。

朝野国会议员是否有充足的时间研读近100页的法案,理解其政策背后的逻辑值得关注。

 

 

680万雇员投保  多少劳工受益引争议

比照今年1月社会主义党提呈予人力资源部的备忘录,社会主义党建议政府应该优先照顾公司工厂倒闭的被裁劳工。不过,《2017年就业保险系统法案》仍然维持原来的决定,广泛照顾各阶层失业劳工。唯自愿离职、合约届满、双方同意下终止合约、按合约完成工作、退休、行为不检而被开除等方式,不在该法案的的失业定义范围之中。

按照人力资源部和国家银行的统计,政府每年共有近4万名劳工被裁员,其中三分之一劳工无法获得赔偿金,而陷入经济贫困。马来西亚失业率为3.5%,约5万人。由于经济周期性不稳定,失业劳工各领域皆有。全马若此项法案运作得当,近680万劳工将受到保障。

不过,雇主却另举一组数字认为,这是一个不平等且没必要的法案。大马雇主联合会认为,每年涉及赔偿纠纷的员工不到2000人,为何政府需要强制私人界680万雇员和雇主,每年缴纳高达16亿令吉保费,只为了区区不及1%失业劳工买单。

 

根据官方统计,每年有近4万人被裁员,其中三分之一无法获得赔偿金;但是雇主组织提出,每年涉及赔偿纠纷的员工只有区区2000人,而质疑此项新法案的公平和需要。
根据官方统计,每年有近4万人被裁员,其中三分之一无法获得赔偿金;但是雇主组织提出,每年涉及赔偿纠纷的员工只有区区2000人,而质疑此项新法案的公平和需要。

 

法案未采纳劳工组织建议   

此外,社会主义党建议,为了减轻劳资双方的成本,劳资只需缴付50仙的保费即可享有此失业福利保障。可是《2017年就业保险系统法案》并未采纳,而维持原来的决定,即劳资双方需各给付0.25%保费。

另外,按照《2017年就业保险系统法案》建议,劳资双方必须投足24个月保费,才能开始享用失业津贴。换句话说,倘若劳工在未满24个月以前不幸失业,则不得享用这项津贴。社会主义党劳工部主任嘉倪认为,政府应该效法社会保险机构的模式,劳工从投保那一刻起即可受保。

当劳工组织在会议上提出此建议,政府代表却回应,他们有一笔过度津贴(interim payment)特别处理类似的案例。嘉倪表示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很好的,不过却没有列明在法案中。

法案第14、16条文阐明,所有公司必须向社会保险机构登记,员工则需在上班30天内向有关单位登记,否则将面对不超过1万令吉的罚款。不过,如同社会主义党在今年1月的备忘录所表达的隐忧,法案并没明确说明外籍劳工是否拥有同等参与的权利。

另外,法案也保留人力资源部原来的草案,劳工在失业的六个月中,将按照8:5:4:3比例给付失业津贴。根据社会主义党的建议版本,府应比照员工离职时薪资,每月固定给付其中的80%津贴予失业劳工,长达6个月。

劳工失去工作以后,曝露在高风险的贫穷风险之中,一般需待业6个月左右,才有可能再就业。因此,政府维持给付6个月津贴,并提供提早就业津贴。

不过,先前劳工组织担心劳工在待业期间,会否因无法偿还房车贷陷入恶性贫穷,而建议人力资源部应发函通知国家银行,暂时冻结失业劳工的贷款偿还直至找到工作为止。本次法案并未提到相应的配套措施。

 

 

保费三方案的理据未明 

出乎各界预料之外的是,雇主与员工必须缴纳的保费,将依据部长所决定采取第18(3)条文所列明的第一、二或三方案,尽管三收费表的幅度变动不大,但始终令人感到混淆,未明其理据为何。

为何政府不以单一方案统一收费,而另需部长按情况个别裁定收费方案,政府并未加以说明,这也无疑是增加了后续官僚程序的时间。此外,这三项方案个别所依照的理据或差异为何,政府也未进一步具体说明。

 

就业保险法案厚达百页  本季度国会是否应完成二读

人力资源部政策组代表在与劳工组织代表会面的会议上强调,这项法案并不是一切的定案,未来各方都可按照程序提出修案的建议。嘉倪表示,对劳工组织而言,尽管现在的法案并未完全如他们所愿,但是总得有个开始。

全球有170个国家实施失业津贴,但马来西亚自过去二十年来仍然迟迟未落实此政策。询及此次通过法案是否会过于仓促,嘉倪认为劳工们起码要有一个法案是已经落实的,日后再进行修补。

大马厂商联合会提到,按照人力资源部先前的说明,就业险是保障没有获得终止就业和离职福利条例(ELTB),不过,本次法案并未阐明这一点,那也是该法案多年来迟迟未推行的主要争议之一。

此外,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提到,政府只需拨款5000万令吉给人力资源部,充作失业及培训用途的基金,就能保障到公司倒闭而没有给予合理赔偿的员工,无需向雇主和人民开刀。实际上,政府早在2009年通过第十大马计划拨款8千万令吉予此计划,其中5千万已拨予社会保险机构充作营运资金。

目前劳工组织代表最关切的是,这项法案是否能够顺利在本季度国会二读并通过法案。倘若这项法案顺利在本季国会通过,那么它可望在2018年1月开始实施,否则这项法案的辩论可能将展延至下个国会季度(2017年10月)进行。

 

苦等廿载的失业保险制度,为何迟迟未推行?——裁员失业篇(上)

苦等廿载的失业保险制度,为何迟迟未推行?——政策难产篇(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