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选后,巫统部份国会议员(YB)陆续退党,反跳槽法再次被提起。一般的看法是,既然当初由政党提名而当选,倘若选后YB退党,应交还议席,让人民重新选择。但官方已清楚表示,反跳槽法违反人民集会结社自由,政府不打算推动。

集会结社自由,大家比较陌生,大致是人民可自由参与政党、社团,以及大型集会等等。假使制定反跳槽法,形同因退党惩罚YB,明显违反集会结社自由。

再说,某些整个政党退出国阵的,比如砂拉越原本的国阵成员党,又该怎么算?另,沙巴政党向来频频重组,政治人物相互之间跳来跳去,人民没有因谁跳槽而质疑什么,许多YB照样当选。换句话说,东马人对政党、政治结盟的看法十分宽容。

之前民联的霹雳州政府,因议员跳槽而倒台,许多华裔选民至今耿耿。惟部份跳槽议员日后仍顺利连任,可见该区选民未必在意跳槽与否。显然在不同州属,许多选民不介意是否跳槽,那么,为什么要制定反跳槽法?

终归确保党利益

何况,跳槽未必是YB改变,也可能是政党路线转变。比如某巫统YB,在巫统主席公开表示将与伊党合作,毅然退党,表明不愿与伊党合作。道不同不相为谋,退党没什么不对。难道政党比私会党更严苛,居然以法律限制谁不能退党。反跳槽法,看似以限制YB集会结社自由,协助政党绑住YB,说穿了是确保政党利益,既不进步,也不正义。

再说,民主国家未必有反跳槽法。日、韩政党频频重组,大家合则来不合则去,日本亦曾因政党重组而政权易手,不过易手就易手,这是政党政治的一部份。台湾是另一个脉络,脱党者倘若投靠敌对政党(投靠友党以延续政治生命倒是不少),通常很难选上,当然仍有少数成功前例。不过台湾是总统制,个别国会议员跳槽,纯属个人政治选择,不影响政权更替。

尽管,拉拢YB跳槽执政,确实是走后门、捡便宜,亦不符合有识之士对民主政治的想像。然而,与其为了杜绝后门,而赋予政党控制YB的权力,不如花更多时间精力教育民众,选举是选贤与能,政治道德也是评判候选人的标准之一。深化民主,比设置重重门槛更能有效守护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