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间某些宗教界人士总是对个人主义极力否定,把很多社会问题都归咎于个人主义的“荼毒人心”。诚然,任何意识形态都有其利弊,今天种种因社会结构上从集体走向更为个体本位所衍生的现象,的确与个人主义有关,但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各种乱象的直接成因都套上个人主义身上,著实冤枉也。

事实上,若对观念演变的历史稍有认知,就会发现近代个人主义的诞生,或与宗教本身所启发、灌输的理念不无关系。如说16世纪新教宗教改革以来所高举的“因信称义”,除了作为批判和挣脱罗马天主教会之“宰制”的有效意识形态武器之外,实也启蒙了许多人回归自我来寻求宗教上的升华和救赎,而非一味寄托、仰赖于外在的权威“代理”。换言之,相较于当时之天主教,新教更挖掘和突出了个体的地位、身份及责任。

到了18世纪,尤其启蒙运动以后,不仅宗教,在社会各领域,包括经济和政治,个人主义的成熟更加明显。当然,这不一定纯属观念上的自行演变,而显然也与整体性的政经文教发展息息相关。如说工商业和市场经济的兴起提升了个体在经济活动中的能动性,导致传统农业社会中居主流的集体关系相对上已没那么相干,所以更催化了个体意识。如此意识进一步蔓延到政治、宗教、文化、艺术等方面,而其中便是近现代民主思潮和制度的诞生。

民主制度经得起考验

质言之,从中产阶级开始,再普及到工农民(后来包括妇女),逐渐量化及质化成一股公民运动的民主诉求,的确给欧洲社会带来不少动荡,包括骚乱、暴动、革命、战争等。是以在早期,民主实际上是个蛮“负面”的东西,不仅封建贵族视其为祸害,也为当时的知识界、文化界、宗教界等所不屑。毕竟长久以来,在贵族和精英阶层的观念中,社会底层只是“模糊一片”,哪来什么有面目、有意识、有尊严的个体?所以其人仅配享有被统治的宿命。

然不管怎样,传统再怎么厚重、神圣,也阻挡不了个体意识的遍地开花,伴随之的便是往各领域挺进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拒绝个体毫无地位、权利及尊严地被掌权者单方面安排、主宰其身份、位置,乃至命运。虽说在民主化的过程中,欧洲广被赋权的无数个体也确曾推举出如拿破仑一世、拿破仑三世,甚至慕索里尼、希特勒之类的“民粹英雄”,但幸好长远而言,随著社会文化素质的提升,民主制度的合理性还是经得起考验的。

今天在一些相对发达的欧美乃至东亚社会,部分人在反思、检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甚至民主制度,其实并不意外,毕竟如上已提,任何意识形态和制度都不免有其弊处。但其人普遍上并未全盘否定之,而是忧其副作用而寻思某种平衡、调节而已。的确,诚如在宗教“因信称义”中的个人未必自个儿担得起种种考验,其他领域中的个人亦是,是以人与人之间相互依存和负责的伦理还是蛮关键的。

事实上,个人主义并非如某些宗教人士以为的否定伦理,甚至反社会,而是改良之,令其更“人性化”,包括在宗教关系上让个人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对超越者拥有本该有权选择,乃至有义务承担的能动性和自主性,而不仅沦于“模糊”中被主宰的一点——除非宗教的本意不在于“启蒙”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