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部分人都不确实知道自己的生理性别(sexual identity)。我曾在此撰文指出这一点。那么,发现对自身生理性别的无知,可以为社会带来什么样的转变?
既然都不知自己的生理性别是什么,我们却总绕过自己以及大部分人的生理性别的检验程序,就直接认定谁是女人谁是男人,这其实反映了两件事。第一,我们并没有真的很在乎生理性别。第二,我们通常指的女人男人并非生理性别,而是社会性别(gender identity)。
我们只是继承女人和男人的既定形象来判断谁是男谁是女。所以才在填写表格时可以顺畅勾选性别选项;在公共场合里,要找到适合方便的所在也毫无困难。
这些对我们当中很多人来说,几乎如呼吸一样简单的行为,却造成了一些群体的极度不便,进而构成了压迫。例如,决定是否要上公共厕所这么寻常的事,是会让某些人忐忑不安的。上女厕怕被指性骚扰,去上男厕又怕被霸凌。
是哪些人要遭遇这种身份认同的焦虑?这些人言行举止往往不合乎社会上长年形塑的女人或男人的既定形象,而被视为跨性别或中性人。也只基于这一点,就易于成为被社会排挤、被政治打压的对象。就在最近,首相署部长慕扎希指示槟城一个画展撤下“性别平权”社运份子妮莎阿育的肖像。部长辩称,因妮莎阿育被视为跨性别,肖像若持续挂著,很可能会激怒某些群众,所以这项指示是为了保护妮莎阿育。
应尊重男女以外群体
为什么被视为跨性别就会激怒群众?慕扎希依据哪条法律指示撤画?如果有人攻击妮莎阿育,难道政府不打算以正当法律程序去对付攻击者吗?何以所谓特别保护竟是下令撤画?出现在画展中的肖像还包括林吉祥和马哈迪女儿玛丽娜,慕扎希特别针对妮莎阿育,仅仅因为后者被视为跨性别。这项举措摆明就是歧视。
跨性别或中性人,是在既有的男女区别框架下,再进一步开发的类别。许多人权组织都在努力要让政府和社会大众留意到,世上不是每个人都非女既男。这些组织也呼吁,没有落在男女类别底下的个体所获得的人权保障以及尊严的维护,跟其馀的人不应有别。
所有人都应获得相同的人权保障。这一点我完全同意。但是,与其强调女男之外还有不同类别,不如连男女也不强调,这么做或许更能维护被视为中性或跨性别的个体的尊严。
举个例子:无论是为了办活动或聘请员工,至少我们无须在申请参加活动的程序中要求参加者附上性别资讯。因为只要认真想一下,我们就会发现,这世上几乎没有什么活动,只有特定性别认同的人才能加入。所以,要求工作或活动的参与者注明性别并没有实质意义。
性别友善厕所
在此试著要提示的就是:对于生理性别,我们没有认真在乎过;对于社会性别,我们也不必在乎。不征询性别资讯,就是表达不在乎社会性别的一种方式。这个动作虽小,但若逐步实行,为社会带来的善意可以是很巨大的。尤其,被视为跨性别或中性的个体,就再也不必因被问及自己的性别而受到身份认同的困扰。
有些地方如欧洲或台湾,已经开始推行性别友善厕所,即不区分性别的厕所。任何性别认同的人都可以使用这种厕所,也就免除了被视为中性或跨性别的人上公共厕所的焦虑。有人担心这种厕所的出现会引发更多性暴力。但这不是厕所是否该分性别的问题,而是厕所使用者道德能力受限的问题。性暴力若因这种厕所的出现而发生频密,表示教育作得不够全面。公民须从小被教会要尊重别人,而不是任凭性欲去冒犯别人。
肖像被指示撤下的,其实还有冯启德,仅因冯被视为同性恋。道理还是一样,如果我们不去分辨一个人的性别,就更难分辨其性取向,也易于发现我们原本就没有作这些分辨的必要。若越来越多人意识到这一点,就能日益影响政府以便取消专门打压特定群体的政策(这种政策其实很多)。至少,若大部分人都做到不去在乎谁是什么身份、更不会因为特定身份而受激怒,政府就更难以“保护”之名去针对被视为某种身份的人了。
这些听起来像是几十年后才有可能发生的事,但我们总要有起步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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