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能源及天然资源部长拿督三苏安努亚宣布,《2017年生物资源取得与利益共享法令》已在昨天正式生效。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这项法令也能够遏止生物盗版(biopiracy)的行为,那就在未经过国家同意,获取国家生物资源并进行开发。

三苏安努亚说,我国是全球拥有丰富生物多样性(mega-biodiversity)的12个国家之一,因此,执行这项法令对我国而言非常重要。

“生物资源的财富,对于制药业和营养保健,以及研发新产品例如药物、补给品或化妆品,具有巨大的潜力。”

“随著法令的落实,州政府的相关单位在管理上扮演重要的角色,包括发放许可证与征收费用,实行维修记录,定期向中央相关单位汇报进展。”

他说,这项法令将为我国带来财务与非财务上的利益;例如特许权,研究许可费用,以及从生物资源开发的商品专利。

他说,非财务利益则包括共享研究与发展成果,进行研究合作与交流、共同拥有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提升研究的基础设施和为社区带来就业机会。

因此,三苏安努亚表示,能源及天然资源部已落实各种措施执行该法令,包括和州执法单位制定发展计划,而想要获取我国生物资源的研究者,可以透过www.myabs.gov.my,向州政府申请准证。

他说,当局将加强执行法令实施,尤其是在州政府,研究院和高等教育机构,土著及地方社区,确保大家了解法令以及遵循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