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  巫统法律顾问拿督莫哈末哈法里占涉嫌收受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1500万令吉而的3项洗黑钱案,将于7月开审。

莫哈末哈法里占的律师拿督哈斯纳今天受询时告诉《马新社》,地庭法官苏扎娜昨天择定案件于7月1日和2日聆审,控方将传召20名证人供证。

根据第一项控状,现年49岁的被告莫哈末哈法里占被控洗黑钱,收取纳吉一张为数750万令吉的大马伊斯兰银行支票(志期2014年4月16日),并汇入其律师楼的银行户口,而这笔款项被指是非法收益。

身为纳吉数宗民事诉讼代表律师的被告,被控于2014年4月17日在敦依斯迈路太子世界贸易中心联昌银行犯下上述罪行。

他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金融及非法收益法令第4(1)(a)条文(涉及洗黑钱),可在第4(1)条文下判刑,最高监禁5年及罚款5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第二和第三项控状,莫哈末哈法里占被控收取纳吉2张大马伊斯兰银行支票的非法收益,并汇入其律师楼,分别是志期2014年11月7日为数400万令吉和志期2015年1月21日为数350万令吉的支票。

他被控于2014年11月12日至2015年2月12日期间,在上述地点犯下罪行,因而抵触第4(1)(b)条文(串谋洗黑钱),最高监禁15年,以及不少于非法收益的5倍,或罚款500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法庭也择定本案于3月10日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