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国会最后一次的会议刚刚结束,在过去的两星期,我们一起见证了马来西亚国会惊人的效率。议场内外两种风景:在外,净选盟号召民众在国会大楼外集会,反对由首相提呈的选区划分建议;在议场内,议长禁止议员充分地辩论这份充满争议的选区划分报告,从提呈、辩论到投票表决在一天高速完成。正当选民们还未弄清楚,选区划分会带来什么实质影响时,紧接著的《反假新闻法》也同样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议会里通过。

《反假新闻法》一出,受法案影响的不只是经媒体发布的“新闻”,所有但凡在社交媒体、群组、广告、公开演讲,甚至是私人之间互传的讯息,皆受到此法案的监管。范围之广,几乎遍及我们日常能接触的所有讯息来源。在此法下,只要发放虚假不真实的消息,便有机会被调查和检控。而一经定罪,最高惩罚为罚款50万或监禁6年,又或两者兼施。

旨在打压言论

新闻和消息属真属假,该如何界定?批判国家领袖的讽刺式创作,是假新闻吗?在个人社媒平台,发表对社会事件的感言或批评,会被视为假新闻吗?

法案没有为真与假做出具体的定义,一切将交由法庭来决定。以言入罪的可怕之处,在于所谓的“犯罪行为”没有具体的定义和界定范畴,负责提呈法案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强调《反假新闻法》不是《内安法》翻版,不会未审先扣,但法令同时允许警察在没有法庭的搜查令下,便能上门逮捕“疑犯”。显然,法案订立的动机不是为了追求真相,而是对言论,尤其是异议的打压。

法令听来可怕,但其实在《反假新闻法》通过之前,马来西亚早已不乏各种控制言论的法案,像煽动法令、国家机密法令、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等。如果大家仍有印象,在第13届大选之后,多名社运人士和反对党领袖被煽动法令提控;公正党国会议员拉菲兹因针对国家养牛公司弊案,披露银行客户资料而被定罪,丧失议员及来届大选参选资格,虽然案件目前仍在上诉,但他已肯定不会在来届大选上阵。

达噤声效果

受影响的也不单是政治人物和社运人士,像去年年底,太平果农李天才在自己的面书上分享了一段批评教育部副部长张盛闻的短片,便遭警方逮捕,并扣留两天后才释放。在沙巴仙本那,一名教师在whatsapp群组发送一则“提防某车车主是强暴犯”的信息,内容之后被证实是虚假的,于是被当局以通讯与多媒体法令提控,目前正保释候审。

这些案例都是发生在《反假新闻法》通过之前,基本上,反假新闻法所假设的情况,都已经有相关的法令处理。既然如此,那反假新闻法只是一条多余的法例,为什么政府还要赶在这次国会会期内再立新法?

后来我发现,《反假新闻法》确实达到噤声的作用,以往在一些长辈的社交通讯群组内,除了“早安,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配美丽风景的长辈图以外,大家不时也会互相流传政治评论短片,或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恶搞图。特别是随著选举逼近,分享的内容也变得政治化,而讽刺图片加上戏谑字句,有时比严肃文章,更具传播效力,这也是庶民理解和表达政治最简单的方式。

自动自我审查

但最近,这些群组的气氛不再一样,大家的分享内容变得“和谐化”和“去政治化”,爱谈时事的人退回风花雪月的安全阵地,也有人开始问要如何删除手机上的短片和留言记录,他们回顾过往有没有说了那些“踩界”的话,仔细的进行一遍自我审查。

如果大家感到旧日的内安法已成过去,煽动法令和自己没半点关系,那《反假新闻法》就是在人们心里撒下恐惧的种子,把审查变成一种自动的条件反射,把“不该说”、“说不得”的界线进一步收紧,为言论自由筑起一道新高墙。

刘嘉美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