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右2)双脚乏力,在下楼梯时行动缓慢,须警察协助搀扶。

(马六甲20日讯) 一名七旬巫裔老翁涉嫌性侵5岁邻居女童及出言恐吓女童监护人,今日在爱极乐地庭面对两项控状,惟被告否认有罪,案件择定11月18日过堂。

被告为现年72岁的莫哈末哈里尔,来自马六甲丹绒吉灵。

首项控状指出,被告是在今年10月13日早上11时至下午2时30分这段期间,在丹绒吉灵一间住家单位,性侵一名5岁又5个月大的女童,违反2017年儿童性侵罪案法令第 14(a)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次项控状则指被告在今年10月7日约中午12时,在同样地点,以“若你敢告诉其他人,我会伤害你的家人”,口头恐吓70岁的女受害者(即女童监护人),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11月18日过堂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不承认有罪,该案主控官哈妮丝瓦希达副检察司不建议法庭给予被告保释,并要求法庭设附加条件,即不允许被告接近受害者。

被告代表律师阿兹鲁祖基菲里及阿兹琳达在为被告求情时指出,被告为退休人士,目前由一名鱼贩儿子负责照顾,被告年事已高,加上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因此恳请法庭让被告保外候审。

审理此案的第二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巴也万最终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同时谕令被告在保释期间不准接触及骚扰受害者,案件择定下月18日过堂。

据了解,上述案件两名受害者与被告的关系为邻居,5岁女童向来由年迈的婆婆负责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