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3名商家申诉,他们向发展商租用住宅单位充作商业单位营业,今年3月获新地主通知已买下地段,要求他们搬迁时,才得知土地拥有权早已易主,扬言将向发展商采取法律诉讼追讨赔偿。
上述地段位于新山茂奥斯汀花园,共有10间半独立式洋房,发展商以两间单位合并出租给店家,每月收取5000令吉租金。
由于新地主8月份筑起围篱阻止车辆进入停车场,导致生意量暴跌,租户只好搬迁或暂停营业。
其中3名受影响租户向马华巴西古当公共服务与投诉局主任林道祥和副主任洪敦集投诉,并在两人安排下,今日下午召开记者会,述说事件的来龙去脉。
已经在当地经营西餐厅7年的事主周森君(37岁)透露,她是从2013年开始向发展商租用两间半独立式洋房作为餐厅,去年续租后,再增加租用空间面积,花费约5万令吉建设冷房储存冷冻食物。
“今年3月份,突然有人上门自称是新地主代表,并出示多份文件证明,要求我们搬走。我便委托律师前往土地局查询资料,发现土地拥有权已经在一年多前转给他人。”
她指出,目前还有3名外籍员工住在店里,但新地主下最后通牒,要求在8月底之前搬走,因此3名外籍员工则会在本月搬走。
周森君说,当她得知地主已换人,3月份行管令之后,就没有再缴交租金,她也通过律师发律师信给发展商索赔,但对方只是以即时通讯应用程式whatsapp以短讯回复,还反指她行管令迄今,拖欠每月租金。
另一名受影响租李婉霆户(24岁)申诉,她们是在2018年被发展商以免租金半年的优惠邀请到该地段开设甜品店,当时就花费了约20万令吉装修。
“由于发展商并没有申请将住宅地更换为商业用途,以致我们无法向地方政府申请营业执照,对方还说他已经买通地方政府官员,叫我们不用担心。”
据她了解,发展商和新地主之间存在协议,因此至今才对租户进行驱赶。
李婉霆表示,新地主8月份筑起围篱阻止车辆进入,也雇用印裔当保安人员。因此即使7月份疫情好转,该店重新营业也没用,因为顾客进不来。该店因此已搬迁至百合花园继续营业。
她透露,她与合伙人已经通过法律途径向发展商追讨6万多令吉的租金抵押等赔偿,却遭后者反起诉毁约要求赔偿。
疫情租约双重打击 夫妻开火锅店血本无归
华裔夫妻创业开设火锅店,却遭遇行管令和租约问题双重打击,被迫暂停营业,导致血本无归,如今还遭发展商追讨租金。
创业开设火锅店的事主庄淑贤(38岁)反映,她去年12月辞掉会计师工作,与丈夫投入经营火锅店。
她说,两夫妻去年就想创业,到处物色地点,后来觉得找到的地点不错,因此就签署租赁合约,但开业不到半年就遭遇行管令和租约问题,导致血本无归。
由于无法亲自出席记者会,庄淑贤通过电话接受媒体访问时,反映本身遭遇。
她说,新地主已要求他们搬迁,但发展商一直推说没有问题、已经协调,但最后还是被迫在8月底暂停营业,并将火锅店器具便宜转售。
“我们最初投入10万令吉创业,都还没赚到钱,也没有其馀资金再搬迁营业,因此只好暂停营业。我最近才重返会计师工作岗位。 ”
她表示,发展商也向他追讨3月、7月和8月的租金,共1万5000令吉。
林道祥表示,据他了解,有关发展商也涉及其他租约和房屋买卖问题,他促请警方和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给予关注。
另一方面,本报记者尝试联络发展商负责人时,对方拒绝作出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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