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0日讯)酒驾代价大!警方今日把6名酒驾男女控上乔治市推事庭,当中4人俯首认罪,分别被判监禁1天至10天。
同时,他们也被吊销驾驶执照两年,并分别被罚款1万令吉至1万2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会以监禁4个月至半年取代。
警方是于本月6日至28日,分别在乔治市丽雅路、亚依淡和柑仔园设路障检举酒驾行动。被告是在接受酒精检测时,被发现体内酒精含量超标,抵触2020年陆路交通(修正)法令第45A(1)条文。
其中一名被告阿玛兰(27岁)于11月8日凌晨骑摩哆经过亚依淡路时被取缔,他今日被控上庭时也认罪。
推事法姿丽娜表示,阿玛兰体内的酒精成分高,即每100毫升血液高达343微克酒精,远远超过法令规定的50微克,这属于危险驾驶,所以被判监禁10天、罚款1万令吉和吊销驾驶执照2年。
另3名因在凌晨酒后驾车的被告也认罪,当中迪瓦拉(29岁)被判监禁7天、罚款1万令吉;宛凯慈(36岁,译音)监禁一天、罚款1万2000令吉;莫哈末尤努思(55岁)监禁一天、罚款1万2500令吉,他们皆被吊销驾驶执照2年。
在法庭上,多名认罪的被告律师皆以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被告收入为由,求情减低罚款。
另外,有2名男子陈协杰(27岁,译音)和凯拉仄万(27岁)否认有罪,分别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释候审,案件将在明年1月13日过堂。
警方今日原本是要提控9人上庭,但只有6人成功被控。有一人因高血压而请病假,另两人则缺庭,法庭已发出逮捕令。
交通部是在今年7月在国会提呈上述修正法案,加重刑罚严惩酒驾者,新法令于10月23日生效。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强制性坐牢,监禁不超过两年,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最高不超过3万令吉,吊销驾驶执照不少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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