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政府入禀法庭寻求撤销7名大马籍母亲,要求法庭裁定与外籍配偶所生的孩子可自动成为大马公民一案,今日遭吉隆坡高庭驳回。

吉隆坡高庭法官拿督阿克达今日驳回政府针对上述撤销案的申请时表示,这不是轻佻的课题。

在聆听了双方的陈词后,阿克达表示,这关系到起诉方孩子公民权的重要问题,也关系大马籍母亲是否受到在联邦宪法下的公民权法令歧视问题。

他也说,大马公民权法令中明显对大马母亲带有歧视,政府必须在诉讼中厘清这一点。

高庭也择定6月30日继续审理此案。

此外,阿克达今日也允许起诉方,另把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和国家登记局总监列入答辩人。

“家庭前缘”组织(Family Frontiers)主席苏丽肯佩与另6名母亲去年12月入禀法庭,要求法庭宣判大马籍女性同样有权把国籍传承给海外出生的孩子。

不过,政府较后以这起诉讼申请“琐碎和轻佻”为由,入禀法庭申请撤销此案。

《联邦宪法》第14条文阐明,在海外出生的小孩,若父亲为大马公民,则可自动获得大马国籍;若是母亲为大马公民,海外出生的孩子则无法自动获得公民权,须依据《联邦宪法》第15(2)条文申请公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