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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2日讯) 中年男子在假释期间与亲生女儿乱伦,被判坐牢4年半,由于是在假释期间犯案,得多坐牢592天。

在这起罕见案件中,56岁被告面对一项与女儿发生性关系和一顶企图与女儿发生性关系控状,他在认罪后被法官判监。

被告原本被控强奸,后来控方将控状改为乱伦。被告的女儿目前32岁,为了保护她的身份,媒体不能报道被告的名字。
 
被告因与毒品相关罪名,2016年被判坐牢5年,他于2019年5月14日获假释,直到2021年1月11日。他在获得假释后住在女儿的家。

不料3天后,即5月17日,被告爬到女儿床上,躺在醒著的女儿身上,与女儿发生性关系,大约5分钟后停止。他当时没戴安全套。

过了5个月后,即10月20日晚上,被告和女儿两人在床上看视频,被告想与女儿友生性关系,但无法得逞。
 
后来,被告的女儿因健康问题住进医院,她告诉社工,她害怕跟父亲在家。她也说她跟父亲发生性关系。被告和女儿乱伦的罪行最终被揭发。
 
被告有恐吓、吸毒和拥毒案底,他没有律师,在向法官求情时表示希望能获得轻判。
 
控方指,根据案例,类似案件刑罚的起点是坐牢3年,除非有加重刑罚因素。被告的女儿是成年人,也不属于脆弱群体,建议第一项乱伦控状判监3年,第二项企图乱伦控状则判监1年半,两者分开执行。

法官昨日下判说,被告在获得假释3天后犯案,5个月后企图再犯。虽然被告女儿并不年轻,也不属于脆弱群体,但被告与女儿年龄相差至少20岁,而且案件发生在住家,那是家人生活的地方。这些都是法庭判刑须考虑的因素。
 
法官表示,被告在第一时间认罪,并且没有类似案底,这是对被告有利因素。

法官判处被告坐牢4年半,由于被告是在假释期间犯案,得多坐牢59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