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9大选马六甲州政权也跟著更替,甲行动党主席郑国球当选州行政议员,掌管地方事务,我第一时间发了个短讯,向他反映招牌中文字不能大于马来文的条例不合情理,希望新政府能检讨相关条规,不要刁难商家。随后也向甲首席部长华人事务助理及几位华裔市议员反映相关课题,唯几个月来,并没有令人雀跃的消息。

招牌中文字不能大于马来字,更正确说法是中文字必须小于英文字母,例如该招牌使用英文,中文字就必须小于该英文字,就算整个招牌不使用马来文,中文字都必须小于英文字母,这是很“畸形”条例。而且商家申请广告灯箱,横幅都必须遵守此项条规,非常不合情理。

日前麻坡市议会命令华裔商家拭除已经存在超过半个世纪的圆柱中文商号,引起市民强烈不满,这等孬事竟然还发生在新马来西亚,多位行动党议员纷纷发文稿,林吉祥更将责任推向前朝政府,不正视问题的态度令人咋舌。

具历史意义

早期,圆柱商号在各地老街是非常常见的招牌制作,多数商家找来书法家替他们书写宝号,多以浑厚沉稳的楷书与隶书书写,由资深的工匠将之临摹在柱子上,再以洋灰镶刻出立体字样,故具一定的艺术及文化价值。当年没有马来文必须大于中文字的招牌条例,华人商家的招牌百花齐放,一条街里能赏析不一样的书法呈现,社区的人文气息浓厚。

政府限制招牌中文字大小的条例是种族主义的产物,是扼杀自由使用各自语言的不文明条规。这些柱子书法商号因为是旧时所作,保留至今,因此异常珍贵。就如马六甲,有古迹导览者特地带领游客赏析老街商家的圆柱宝号,而拥有此类商号的建筑,多为战前老建筑,具历史意义。

此前,已有许多地方政府挟持地方政府法令,对中文招牌多番为难,例如彭亨州地方政府要商家铲除或遮盖柱子的中文字,再有行动党执政的槟岛,也曾挑起中文字须小于马来文的事件,当时槟岛市政厅执照及公共卫生小组主席王耶宗还表示:“应谅解及了解我国是一个以马来文为主的国度”,实在令人无法苟同。麻坡市议会的举措造成轩然大波,皆因柔佛与中央已是新政府执政,发生这类不和谐,不合情理的种族政策,必会引起公愤。

招牌的语文使用不应该被限制,华裔商家有权力使用本身的母语作为宝号招牌,其他种族也一样。倘若说要方便官员理解,大可以规定商家在招牌上同时使用马来文注解,并无不妥。强制华文字样必须小于英语字母,那是不合情理,也限制了商家的创意设计。多元国家必须有真正的多元面貌,华裔自由使用中文招牌,并无损国语地位,更无阻我们爱国,爱友族的一片丹心。

廖明安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