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人至上或马来人主权是在战后出现的思潮,主要源自于英国殖民政府在1946年3月正式提出新的宪制,称为马来亚联邦(Malayan Union),并准备执行。但在同年5月,在拿督翁领导下,号召41个马来团体在吉隆坡举行马来人大集会,共同反对“马来亚联邦”宪制,因为这是由英国单方面制定的宪制,没有提及苏丹的地位和马来人的特别地位,同时也对公民权全面开放。
当日大会决定成立一个马来政党,取名为“马来民族统一机构”(也就是巫统)。面对马来社会的压力下,英国放弃实施“马来亚联邦”的计划,转与巫统商议另立新的宪制。
当1947年新的草案《马来亚联合邦协定》公布时,马来人至上的观念不但浮上台面,而且也在政党推动下形成马来人必须要保卫和坚持的信念。
在巫统出现之前,马来社会的左翼力量也非常活跃,如比巫统更早出现的马来国民党(1945年成立)。但自1950年英政府查封马来国民党后,其主席布哈鲁丁即被扣捕,而巫统顺势取代其地位和后来的一系列政治改革运动期间都牢牢地控制政权,因为马来人至上的观念是以巫统为核心。
巫统潜在影响力
虽然之后巫统一些领袖,如创党人拿督翁离开巫统另立独立党(1951年)、农长阿都亚兹另立国民议会党,倾向印尼苏卡诺总统(1963年)、东姑拉沙里另立46精神党,与马哈迪对抗(1990年);而安华也建立公正党向马哈迪叫阵(1999年)及马哈迪在2016年组建土著团结党,与纳吉领导的巫统正面交锋。这之中除了拿督翁和安华主张多元政治和人民主权外,其他的党领袖一旦离开巫统后依然高举马来人至上的旗帜。他们不但组建了种族政党,也朝马来人大团结方向迈进。
即便拿督翁、阿都亚兹和安华有开明的思想,但在关键时刻还是相信巫统一直存在著潜在的影响力。安华更是从2008年起就一直策动巫统内部叛变,不时希望通过巫统内部的力量来达到上位目标。
至于巫统元老东姑拉沙里在1996年吃回头草,更是反映其难逃脱种族政治的框框。他日前提出与马来人至上相左的矛盾建议,也令人对其立场深感混淆。他重申唯有巫统掌权马来人才安全,否则国家也不会和平,因此巫统不能屈服于土著团结党。但他也建议恢复布哈鲁丁早年的构思:给每个人(不分种族)发出“马来人公民权”。这构思在过去曾遭受恶评,但姑里希望各造能考虑这一方案。
这个建议其实是有一段故事的:在巫统与英方尚未公布新宪政前,左翼阵营内有人提出政府发出统一的公民权,即马来亚国家的人民就称“马来由”民族(Melayu)。只要人民享有同等的权利,称为“马来由”民族又何妨?这是当年马来亚民主同盟秘书长余柱业也是马共的代表对“马来由”的字眼所作的诠释。他说,好不好听是不要紧的,重要的是国家政治良好,公民能享有一切权利。
马来亚民主同盟解散
马来亚民主同盟(Malayan Democratic Party)成立于1945年12月,立场左倾,有马共代表在组织内。先后担任这个政党的秘书长的有林建才及余柱业。但这个组织在1948年自动解散。
马来亚民主同盟曾在1947年加入由陈祯禄领导的“泛马联合行动委员会”(ACMJA)在1947年10月20日参与领导大罢市,抗议英国与巫统推出《马来亚联合邦协定》取代马来亚联邦宪政。其中主要的改变是:加上申请公民权的条款,除了槟城和马六甲居民可自动成为公民外,其他各州的华人都要申请公民权。
各州苏丹恢复掌管伊斯兰事务,而马来人也享有特别地位。为避免混淆,协定中对马来人的定义作出解释:1.信奉伊斯兰;2.操马来语及3.保留马来传统生活。由于马来人具有特别地位,自此之后,所有的马来人都成了被关怀和被照顾的族群。
提呈人民宪章草案
与此同时,人民联合行动委员会(AMCJA)及以布哈鲁丁为首的马来人民联合阵线(PUTERA)也共同提呈“马来亚人民宪章草案”。
人民宪章建议所有马来亚人概称为“马来由”(马来文为Melayu,英文则称Malayan),都称“马来由”民族,发出的公民权也叫“马来由”公民权。可惜不被英方接受。
1948年2月,英方强行实施“马来亚联合邦协定”。接著在6月宣布马共为非法组织,全国进入紧急状态。这样一来,布哈鲁丁及布斯达曼提出的马来由民族也就无疾而终。
东姑拉沙里近日重提布哈鲁丁当年的“马来由”概念,但在种族政治仍分清界限下,其他民族要转化思想相适应还得一个长过程;更关键的是马来人是否接受这样的变动也还是一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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