苛政猛于虎,应可贴确反映今天的国盟政府。法律制定用意一定要能符合社会期待与要求,且执法和刑罚必须符合比例原则,而不是按照官府意志力而为所欲为。
对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我们对于不守法民众当然嗤之以鼻,但却不会容忍政府以不合情理的1万令吉来“无情”惩罚违规民众。特别是今天执法人员形象,在人民心目中已有“一把尺”,他们的作为与道德早被人质疑。全国警察总长阿都哈密的“罚款可以求情减免”,第一天就被卫生官员打脸“未接相关指示”。
防堵疫情,政府制定罚款本无可厚非,毕竟有些人确实冥顽不灵,没有遵守标准作业程序,但任何政策的执行都必须一以贯之,前后一致,而非双重标准。但国盟政府似乎没有反思政府本身荒腔走板的政令。对于部长违规,视而不见。首相慕尤丁3月12日从中东返国后隔离期,以及出现国盟多名领袖前往接机难怪要引发争议。
当国盟准备祭出罚款1万令吉时,本要彰显的是政府对防疫有决心做到“滴水不漏”,但另一边厢,吉隆坡轻轨铁列车车厢内在上下班时间却是人挤人,几近人人贴身磨蹭,车厢内拥挤程度,令人怀疑这是“不管地带”。如果因为国人没有或忘了戴上口罩,就要严惩,那么挤在一团而完全没有一点社交距离的列车乘客,是否也应杀一儆百?
“李文亮事件”引以为鉴
车厢有限空间,更是病毒传染温床,政府这里不花心思好好去管,却用1万令吉来展示权力的傲慢。
无独有偶,政府在实施“紧急状态”的国会“空窗期”,刻意制定法律来要人民禁声。政府3月11日宪报颁布的《2021年紧急(基本权力2)法令》,阐明若散播有关新冠肺炎或紧急状态虚假消息,将面对最高监禁3年或最高罚款1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对“假新闻”的定义是:任何与新冠肺炎或紧急状态有关的虚假消息,无论是部分或全部错误的新闻、资讯、数据、报告,也包括视讯、音频,或其他任何能传递文字或消息的各类媒介。更令人不安的是,上述法令不得带上任何法庭去挑战。
政府通过上述法令,显然是要人民“封口”。难道政府在寻求一个“保护伞”否定国人知情权,还是我国也要仿效中国政府做法,严控言论?中国在2019年发生的“李文亮事件”,就是因为言论封锁与打压而导致疫情扩散没法提前阻断,我们应引以为鉴。
新冠肺炎早期被认为是源自中国武汉,身为医生的李文亮于2019年12月30日在自己微信与同行交流,认为可能出现非典型肺炎(SARS),提醒同行注意保护,因此他成为新冠病毒疫情率先向外界披露的医疗人员,而被称为“疫情吹哨人”,但2020年1月3日此举被当地辖区派出所以发布“不实言论”提出警示和训诫。今天反思这个消息,如果当时被重视,疫情发展可能会不一样,这是限制言论自由导致世界受累的重要案例。
借“行政”之名介入“立法”
截至3月14日世界新冠肺炎确诊人数达到1亿2千多万,死亡人数超过265万人。有关新冠肺炎的消息由于面对死亡恐惧偶会出现以讹传讹,但我们岂能因噎废食,削足适履,特别是如果由官方来定义消息的“真假”,更是极端危险。目前国盟在政权保卫狭隘思维下,政府显然有意通过打压消息,来掩盖自己的无能与无作为。
资讯流通,是民主国家重要的衡量指标,其目的在确保政府任何涉及公众利益的事务“透明化”,媒体与国民要能发挥监督功能,国盟试图借打假消息之名行欠当之权。前首相纳吉就质疑政府现在公告的法令,何以没有通过国会,点出了症结。国会是立法最重要的机构,政府绕开国会来订定法令,显然漠视民主体制的三权分立,公然借“行政”之名介入“立法”程序。
新冠肺炎疫情费了一年多时间,我国从早期控制疫情的模范生,直到后来的“无能”把我国推向疫情的爆发,截至3月14日我国确诊人数累计32万3763宗,而死亡人数1210人,目前每天确诊人数也超过1000多宗。国人对慕尤丁政府的政治评估,多集中于“疫情管控”, 毕竟这是后门政府上台后唯一可以看到的政绩,但其表现大家心照不宣。现在政府现正利用疫情之便“收买”议员,巩固权力,把紧急状态作为政治操弄手段。
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指政府不召开国会是因近半的国会议员都属于高风险群体,避免在封闭空间聚集。希盟就严厉斥责国盟的此借口薄弱、肤浅,不尊重国家元首的御令。如果这个理由可被接受,不如建议政府全国人民疫苗接种结束后,在确保国会议员的安全系数达到100% 才召开国会,不是更“安全”么?
国盟政府通过夺权方式获得政权,早已失去其正当性,现在还倒行逆施来巩固自己摇摇欲坠的政权,把“法律正义”与“人民知情权”搁置一旁,明显是违逆民主,背离民心。
公正党主席安华愤指国盟政府制定不合理罚款,反映出这是一个独裁及冷漠的后门政府,在狡猾夺权政权的一年后,依旧对我国人民的痛苦充耳不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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