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国家团结政策鼓励私人界,以国语作为官方媒介语。
国家团结政策大蓝图指出,《1963/67年国家语言法令》(32法令)将马来文列为国语,应被更频密使用。
“不只是政府机构将国语作为官方互动媒介语,私人机构也应该这么做。”
在该政策第二大主轴下,打造拥有共同理想的国家认同的第四个策略,是计划巩固语言作为融合团结的媒介。
为达致此目标,该蓝图也建议加强各阶段教育的国语教学,确保学生可以良好掌握国语,这也符合《联邦宪法》第152条文以及《1996年教育法令》。
此外,该蓝图指出,将外语书籍翻译成马来文书籍,也有助于让马来文成为学术语言。
该蓝图表示,国民教育也必须让学生有机会学习其他种族的语言,如在学前教育班提供华语和泰米尔语基础教育,以及在政府学校和大学提供选修课,以加强各族之间的沟通。
该蓝图指出,国语是团结我国人民的重要纽带,惟也强调各族人民必须时刻尊重其他种族的母语。
另一方面,该蓝图指出,了解国家历史,如我国独立前的苏丹制度、马拉西亚独立历史、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以及独立后的民主制度,对我国民族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政策第一大主轴,即培养拥有爱国、民主意识和崇高品德的大马民族中的第二个策略,便是提高人们对大马历史的理解,了解我国独立的基本结构。
该蓝图指出,学校教学大纲必须符合当前要求以及准确的事实,培养发展全面、爱国、马来西亚身份认同以及掌握软技能的毕业生,打造能够了解自身发言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尊重不同想法的民主社会。
该蓝图说,媒体也可以透过影视创作、印刷媒体、电子媒体等,推广有关国家历史和争取独立的斗争的历史,以宣传我国社会的特别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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