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对夫妻都能好好过一辈子,很多当初的天雷勾地火,走到最后,却搞到“尸横遍野”,老死不相往来。如今,当原本许诺对方终生相守的两人某天发现走到了婚姻的尽头,大多都会选择离婚收场。离婚这件事似乎已经成了“家常便饭”,本期邀请两位婚姻律师,谈谈现今社会逐渐普遍的离婚现象。
在思想观念逐渐开放的今天,相信越来越多人都会认为离婚似乎已“没什么大不了”。因此,大马一年有5万多宗离婚个案的数据,想必不会让你感到太惊讶。但无感归无感,这个数据是否值得我们深究?曾几何时,“结婚”被许多人认为是一件神圣的事,相爱的两个人在公证人的见证下,许下了不轻易离弃对方的承诺并结为夫妇,随著时间流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却渐渐成了空谈。
根据马来西亚统计局于去年11月所发布的资料显示,2018年我国共有5万356宗离婚案,穆斯林占4万269宗,非穆斯林占1万87宗。换言之,每1000个国人就有1.6人离过婚。
处理过不下1000宗离婚案的萧俊仁律师表示,主要原因是婚姻基础出现问题,即两人的感情已经变淡或不复存在。“若硬要为这个现象归纳原因,其可分为内在和外在的婚姻关系。内在,即随著时间与生活经历的变换,两人的价值观也有了分岔;外在则有许多原因,包括孩子、第三者、工作压力、其他家人的介入等。任何一段婚姻都会遇到内在或外在的问题,但我认为只要感情还在,这些都不足以为理由。”
林碧芬律师分享,离婚逐渐普遍的原因,或许是社会对这件事的观念有了改变。从前,大家一旦提及离婚,都会感到吃惊,旁人与社会更会对当事人指指点点,认为离婚肯定是某方做错了什么。“这样的压力让当时的许多夫妻即便走到了婚姻的死胡同,也选择隐忍而不考虑离婚。来到今天,随著社会婚姻爱情观的大幅度改变,认为不适合就结束一段婚姻,追寻新的感情;加上法律支持的普及化,离婚后的财务分配、赡养费、抚养权未必会让女性处于弱势,让更多人愿意考虑离婚这个选项。”
离不离,问自己
“究竟该不该离婚?”每当有人问起,萧俊仁都会对当事人强调,以自己为出发点做考量。“很多人在考虑离婚时会顾虑到孩子及社会眼光,我认为做决定时不能牵扯到这些其他人的因素。你必须思考在有意离婚的同时,不想离婚的原因为何;是否能够原谅对方的过错、这段关系能否有挽救的机会、对伴侣是否还有感情、在婚姻里自己是否快乐…”他表示,若经过深思熟虑后,依然认为与对方无法继续走下去,离婚对当事人而言或许是可取的选项。
决定离婚就如生活中的其他决定般,也会有后悔的时候。在离婚诉讼界打滚多年的他透露,自己也曾遇到一些夫妻决定离婚后又后悔的案例。“不少人离婚后又复婚,也有在法庭判案前一天又突然决定不离婚的例子。”他不忘强调,虽然离婚事关重大,但勿将之视为做了决定后就无法扳回的事。“根据国法,离婚后可以复婚或再婚。因此在做出离婚决定时,应首先确保能将孩子于生活上的负面影响减至最低。”
赡养孩子 是双方的责任
关于离婚后的法律责任,萧俊仁将之分为孩子和夫妻的部分。针对孩子的赡养费(生活、教育与医药),虽然根据国法男方需要付出更大责任,但并不代表女方就能完全抽身。“这是双方必须承担的责任,这是对孩子的最基本权力保障,必须妥善安排。”对于夫妻俩,除了财产分配,赡养费亦是离婚后重要的法律事务。“根据男方的能力,法庭将确保赡养费得以让女方在离婚后保有与离婚前一样的生活水平。”
正视小摩擦 别让埋怨积沙成塔
处理过那么多离婚案例,萧俊仁表示自己并不因此对婚姻感到失望。“我曾看过许多和睦的离婚案例,双方不仅可共同抚养孩子,在金钱上也没有纠纷。它不是一件大坏事,更不是阻碍大家重新踏入婚姻的绊脚石,因此没必要因此对之感到失望或失去信心。”
林碧芬语重心长地分享:“大家都会说婚姻需要经营,所谓‘经营’很多时候就是生活各种细节里的理解和包容,每一小块都会对婚姻产生绝大变化。”据她的职业经验,许多选择离婚的伴侣,都是因为日积月累的小细节,才导致婚姻的破裂。“让我感慨的是,许多伴侣在生活中存在很多的小摩擦和认知上的差异,却没有正视并解决它,即使让自己感到不适也不愿沟通。这些事情会在心里积沙成塔,然而对方却无从知晓。一直等到走进事务所,读著对方的状纸或答辩才知道原来对方如此看待婚姻。”
她强调:“其实只要多一点沟通,积极在当下解决各种细节问题,就足以改变整段感情的走向。说得容易,做起来其实很难,但这是维持一段婚姻的重要态度。”
萧俊仁
●资深离婚诉讼律师
●毕业于马来亚大学
●超过20年执业生涯,
处理过各种繁复民事诉讼案,
当中又以离婚诉讼为主。
林碧芬
●具5年离婚诉讼经验
●毕业于马来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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