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1日讯)一名67岁巫裔男子为包庇无牌驾驶的印尼籍员工,企图以300令吉贿赂警员,结果被判3天监禁及罚款1万令吉。

被告是来自昔加末的莫哈末尤索夫,是当地一片油棕园园主,其印尼籍罗里司机慕扎希丁因无牌驾驶,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3(1)条文。

被告随后于2015年10月16日上午11时25分,在昔加末帕隆缇摩警亭,企图以300令吉贿赂扎益兰一巡伍长,作为对方不对慕扎希丁开罚单的条件。该行为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b)条文(企图贿赂),此条文与同法令下的第24条文同读。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罚款相当于贿金5倍的金额或1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监3天罚1万

被告今日上午在反贪污庭面控时无代表律师,他听完控状后表示认罪。他向法官莫哈末哈达求情时说,自己已年迈,没有工作,妻子生病,6名子女又都没有工作,故要求轻判。

法官最终裁定,被告监禁3天及缴交1万令吉罚款,若无法缴交罚款,则监禁6个月。不过,被告子女已缴付罚款。

此案主控官为反贪污委员会副检查司立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