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4名非法入境者企图从笨珍水域偷渡出境,结果遭到在该水域巡逻的关税局执法人员截停并逮捕。
上述偷渡案是2月27日,下午1时34分,在靠近埔莱河的笨珍水域被发现。落网的3男1女年龄介于24岁至46岁。3名男子在接受调查时无法出示任何合法入境文件,落网女子拥有护照。
上述4人无法出示任何在我国逗留的合法准证,因此均关税局逮捕,以协助调查。
柔佛关税局今日发表文告,发布上述案件详情。
文告提及,调查显示,4名人士企图通过水路偷渡回国,惟事机败露,遭到在巡逻执法的关税局人员发现。
关税局援引2007年反人口贩卖及反走私人口法令第26J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在1959/63年大马移民法令第6(1)(c)条文(没执有合法准证)下,涉案者一旦被定罪,可被最高一万令吉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的刑罚,以及可被判不超过6下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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