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27日讯)一名印尼武吉斯籍园丘工人因为家庭纠纷难掩愤怒,趁妻子离家,竟虐待脚踩两名幼儿,并以小刀威胁要伤害他们,这名男子被捕后于今天被控上斗湖地方法庭。两控状罪成,被法官判坐牢22年。
地庭法官阿旺卡理纳达为教育大众虐待伤害儿童罪行,是很严重的罚刑,因而给予重判。
被告被控于2021年3月13日下午3时,在斗湖乌鲁巴隆某园坵公司屋,身为3岁男孩父亲,对孩子做出有可能导致男童身体心灵受伤举动,触犯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第31(1)(a)条文。
在法令下,被告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0年又或两者兼施。
第二控状如同上述,惟受害人是他另一名5岁女儿。
斗湖警方刑事调查组是在接获消息,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7时,率队到仙本那卡邦岸村,逮捕一名26岁的武吉斯籍男子。警方怀疑他涉及一段影片录影虐待威胁杀害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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