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盛港14日讯)在丰盛港从事载送游客潜水的渡轮疑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其业者竟铤而走险改装渡轮运载走私香烟,日前在上岸卸货时被警方突击检查,充公高达766万令吉走私烟,逮捕3名本地华裔男子。
柔佛总警长拿督阿育甘表示,这艘运载走私烟的渡轮在去年行动管制令之前,是运送游客前往丰盛港海域潜水的船只,但在疫情爆发后,为了生存铤而走险从事走私香烟的不法行为。
他说,渡轮是前往柔佛水域边界向提供走私烟货源的大船只取货后,回到码头,再将走私烟搬上预备好的两辆罗里,再分发给各地的“经销商”。
他说,供货手法与去年大马警方在笨珍展开行动,截停一艘从国际水域进入柔佛水域供应走私烟的货船如出一辙。
他相信,这是一个大型走私集团,供货的大型货船是从越南出发前往印尼峇淡岛载走私香烟,在回程中沿路下货,供应大马东海岸市场,在柔州甚至彭亨等州属都有他们的接应供货的人。
他是今日在水警行动部队在丰盛港的行动室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出席者包括大马水警行动部队第二区指挥官再拉尼。
阿育甘说,大马水警行动部队丰盛港分队和淡杯分队,在本月11日晚上6时30分至10时展开城墙行动时,取得上述成果,并逮捕3名27岁至51岁的本地华裔男子,其中一人有犯罪前科。
“在行动中共起获903箱走私香烟,价值766万令吉,两辆罗里和一艘渡轮。”
他说,在警方充公的罗里上,也发现嫌犯企图用其他货物或夹层作为掩饰,将走私香烟藏在罗里最里面。
他说,3名嫌犯已在本月12日延扣两日至今天,今天再获准延扣3天至本月16日助查。警方将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条文调查。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过货品价值的10倍,或1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至最高货品价值20倍或50万令吉,或被判监禁最少6个月至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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