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2至1693年在北美麻萨诸塞省塞勒姆(Salem)镇清教徒社群中爆发的猎巫和审巫案,可谓非常具标杆性的宗教事件。案中共有200多人被指控涉及巫术,结果19人被判绞刑,一人则被石堆压死。被控者大多为女性。

据一些历史学家的分析及解读,此事件或有政治背景,即两大家族之间的经济利益和社会资源之争,所以被控者多属居社经优势而被“怨怼”的家族成员。

若果如此,可见在一个宗教信仰氛围如此浓厚、道德标准如此高的社会,难免还是会有人有意或无意地,出于一些俗世、现实的集体情感和动机,套用一些根深蒂固的宗教观念,如“魔鬼”、“邪灵”、“罪恶”等,去合理化对异己的迫害。
坦白说,17世纪虽然是科学革命起始的时代,但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还是被笼罩在宗教的单元世界观里,很难有足够的理性适时去质疑、制止,或至少折衷、中和一下如此观念可能衍生的偏狭视野和思维。

另外,此案的直接起因,据说是有一群女孩私下聚拢,玩票性质地拿水晶球预测未来,间中不知出于何因,部分人开始行为“失常”,如跳跃和躲到椅子底下、口吐一些听不懂的“蠢话”、躺到床上呻吟喊疼等。如此“怪异”行为很快就被猜想到与巫术有关,而被审问的一些女孩也似是被“引导”去指控到底是不是某某在施法作祟,结果指控如雪球越滚越大,牵连了一大票人。

后有研究者提出一关键问题:为何这些女孩的行为会被视为遭巫术影响呢?且不说于当时的保守语境及标准中,女孩一向被严格要求“循规蹈矩”,所以她们可能只不过是在借机发泄平时被压抑的情绪而沦于失控;即便在相对自由开放的今天,有时候某些年轻人开派对闹起来,也是近于“疯狂”状态也!

再说,据记载,同样在1692年,临近的波士顿也有一个女仆陷入类似塞勒姆女孩的情状,包括不时痉挛和口吐奇怪的言语。惟幸运的是,她却被当地一位牧师带到教会参与集体唱诵赞美诗,过程中也有其他教友产生类似体验,因而如此异常行为开始被视为某种宗教神秘经验,即“狂喜”(ecstasy)。之后,在18世纪初,类似奇异行为也发生在麻省西边的诺汉顿镇,而此番更被当地牧师解读为“圣灵涌现”的征象。

众所周知,在后来美国的宗教“大觉醒”(Great Awakening)运动中,信徒个人的各种体验和经历开始被广泛接纳。直到今天,类似狂喜的宗教体验,在美国不少教会中都属蛮常见,甚至某些信徒还刻意寻求之,视其为能与神明更直接沟通、更亲近的通道和证明。

事实上,对于东方的某些宗教,如萨满教、印度教、伊斯兰教苏菲派、日本神道教、民间道教、华人民间信仰等,如此狂喜体验也是稀松平常不过。乃至,许多地方的部落宗教更是。

那为何塞勒姆式的惨案后来不再发生呢?有研究者认为这实际上关系到时代变迁所带来的普遍观念转变,即从早期“清教徒式”的转化到后来大觉醒时代“外向式”的世界观。显然,这或可解读为前者倾向于集体严谨一致而刻板,惧怕个体的“怪异”,而后者则相对开放、包容、理性,甚至懂得顺应、引导或解放个体内在的“潜力”,并藉之形成对宗教更明确、深刻、坚定的信念。

至于巫术或非巫术,也许在相当程度上,诚属“见仁见智”呗。

郑庭河

南京大学哲学宗教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