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基(左3)向阿顺塔(左2)与何儒彦讲解,《烟草公司给予零售商奖掖研究报告》的研究成果。

(吉隆坡25日讯)国家癌症学会一项《烟草公司给予零售商奖掖研究报告》揭露,烟草公司为了推销香烟,不惜向零售商提供奖掖,以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

这份在今日发表的研究报告指出,240名雪隆、槟城地区零售商受访者中,高达72.1%者在过去1年内,参与烟草商奖掖计划,以各类手法向国人推销香烟。

报告显示,有70.4%受访者承认若达到烟草商设立的销售目标,他们将获得该公司的奖励。

研究者之一大马国际伊斯兰大学副教授莫哈末哈尼基说,奖励手法包括给予现金、礼品、折价券、餐券等。

“有受访者者坦言,其咖啡室每售出30盒香烟,能获约20令吉奖赏。若1个月内售出22箱香烟,则能获75令吉奖赏。总之,销售量愈高,所获奖励愈丰富。”

法律松散

“烟草商亦会开办培训课程,教导零售商如何创意行销香烟,97.5%的计划参与者也说,烟草商会不定时巡视店内,观察零售商是否依规定售卖或更新香烟等。”

哈尼基也透露,51.3%受访者说,被要求展示各品牌香烟于店内窗柜,让消费者甫走入店便看见香烟,增加其购买欲。

报告显示,有80.4%受访者认为,参与该计划后,愈来愈多人前来买烟,生意日益兴隆。69.4%受访者正面看待此计划,更值得一提的是,高达89.1%受访者,认为应持续实行此计划。

哈尼基认为,政府日前曾设定目标,在2045年前成功减少5%烟民,但此类烟草商与零售商间的合作模式,有违政府意志。

他感叹,我国法律松散,烟草商才得以钻漏洞,因《2004年烟草控制法令》虽阐明,烟草商不能经由大众媒介推广香烟,但没条例规定零售商不能摆放香烟于窗柜,更没禁止烟草商举行此类奖励计划,故政府无法断定他们违法。

哈尼基今日主持《烟草公司给予零售商奖掖研究报告》发表会时,如此指出。

出席者包括“大马绿肺组织”主席何儒彦、“东南亚烟草管制联盟”高级顾问玛丽阿顺塔博士、大马烟草管制委员会主席谢美莉博士、国家癌症协会公关部助理经理杜绣雯等。

此外,报告也说明,有54.4%的香烟零售商门市,距离中小学不超过1公里。

哈尼基认为,这现象容易诱发学生染上烟瘾。

“政府需立法规定香烟零售商,远离中小学至少1公里,才能有效避免学生接触烟品。”

国内8万零售店 俨如烟草“代言者”

“东南亚烟草管制联盟”高级顾问玛丽阿顺塔博士指出,国内有约8万家零售商店贩卖香烟,俨如烟草商“代言者”。

阿顺塔今日出席《烟草公司给予零售商奖掖研究报告》发表会时表示,为避免我国香烟销售泛滥,政府应立法规定零售商先申请许可证,才能贩卖香烟。

阿顺塔说,泰国和新加坡已分别在2015年、2018年立法规定仅有持许可证者,才能售卖香烟,及零售商不可在窗柜摆放香烟,我国应效仿。

她解释,该制度旨在避免孩童或不曾吸烟者接触烟品,而非助烟民戒烟。“该制度不能实质减少烟民数量,因即便不公开摆放,烟民仍会主动向柜台人员索求香烟。上述两国也没因立法管制烟品售卖,有效降低吸烟人数。”

阿顺塔也呼吁政府,立法规定烟草商公开其广告预算,透明化其香烟行销管道等,防堵该公司游走法律边缘牟取暴利。

国家癌症协会公关部助理经理杜绣雯指出,2018年证实罹患肺癌的国人达4800位,同年亦有约4000名肺癌患离世。她相信,约70%肺癌患率源于吸烟。“由于肺癌初期无任何征兆,约90%肺癌患得知患病时,已是第3或4期,且仅有约11%者能活逾5年”。

杜绣雯补充,除肺癌外,吸烟还会导致16种疾病,如心脏病、口腔癌、鼻咽癌等,国人不应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