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为了制作影片、宣传图还是策划书,相信大家都有过上网下载照片、插图,或音乐作为素材的经验。然而,你知道吗?每个素材其实都会涉及版权问题,胡乱下载使用,除了会导致影片创作者在优管(YouTube)的帐号被永久停权,使用者更很有可能已经触犯法律,而透过线上素材库便能有效防止此问题。

STIVE.ASIA是本地一家线上素材库,提供包括照片、插图和音乐素材。“我们平台最大卖点在于本土化和拥有版权保护的素材,同时更备有简易编辑器,即便是零设计基础的人也可以为素材进行编辑成为商用作品。”

创办人范诚谊说,随著科技越来越发达,数码素材的版权将越来越受到重视和保护,优管就是其中一个很好的例子。“当优管发现影片中含有侵权的元素时,便会直接移除该影片。”

成立于今年7月份的STIVE.ASIA,目前与82位创作者合作,提供超过650个涵盖照片、插图和音乐的素材供选择。

除了素材选项, 范诚谊坦言,自家平台最大价值在于提供一站式编辑功能,包括可直接在网站上设计海报、微型网站(LandingPage)、明信片、名片等等,接下来更计划和打印公司合作,让用户直接完成打印工作。未来,平台亦会融入人工智能技术,让用户只需输入关键字,系统便会自生成标语或标题。“各种附加功能主要提高创作者作品的商业价值,让用户愿意花钱购买。”他同时表示,透过聚集各种素材的线上库也能打造出跨界合作的作品。“举例,一张宣传图同时置入照片和插图,这就是一个跨界合作的作品。”

STIVE.ASIA目前主打用户群为微小型企业用户,他解释,主要因为他们的预算不高,但作为一家企业,他们又必须建立品牌形象。“线上素材库的素材虽然不是客制化打造,但整体美感不错,可以见人。”他同时也有经营一家协助企业塑造品牌形象的公司,他认为,品牌设计犹如公司代言人,把设计做好,品牌形象就成功1/3了。“另2/3则是品牌定位和内容行销。”

助创作者吸纳新客群 打造三赢局面

常有人会质疑范诚谊,创办STIVE.ASIA平台是想要剥削创作者的利益,他喊冤道:“我反而是想保障他们(创作者)的权益,好吗?”很多人会认为STIVE.ASIA的出现会大幅度减少创作者的工作机会,但他说,有客制化需求的客户不会使用线上素材库,而STIVE.ASIA是协助创作者吸纳新客户群,让他们的作品数码化,提高曝光率,也增加创作者的知名度。值得一提的是,他本身也是创作者,主力于手作产品,对于本地创作者的难处,他比谁都要清楚。

林成贵分享,想要照片在线上素材库卖出好销量就必须先了解客户的需求。图为拍摄奖杯照,一般用作恭贺别人获奖之用。
林成贵分享,想要照片在线上素材库卖出好销量就必须先了解客户的需求。图为拍摄奖杯照,一般用作恭贺别人获奖之用。

“创作者要把作品变现真的很辛苦。”

在这个社交媒体当道的年代,大部分创作者都习惯把作品上载到IG或面子书和粉丝们分享。“创作者除了获得‘赞’之外,好像也没有什么实际作用,但把创作数码化后,就可以让创作者和商家都获益。”尤其是在这疫情肆虐的时刻,平台更能帮助创作者通过网络无国界的特性,售卖数码创作。

“每个创作者都有属于自己的个人帐号,倘若用户属意他们的作品,想要求客制化,可直接点击联系。”对于低预算商家而言,则可在低成本的情况下达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目前找设计师设计一张图的市价大约是300至500令吉,而STIVE.ASIA每个素材的价格仅为4令吉90仙。”至于第三方赢家则是中间人STIVE.ASIA,他说,平台会根据下载量给予创作者30至50%的版权费。

低价出售 以量取胜

STIVE.ASIA目前每个素材的售价仅4令吉90仙,一个作品的价值不到10令吉,乍听之下,貌似有点贱价。范诚谊解释:“线上素材库的价钱无法和一对一客制化的价格做比较。”他形容,这就像个共享经济平台,每个人付出一点,以共同获得该作品的拥有权。“简单来说,就是以量取胜。”

他同时表示,创作者拥有最后的决定权,倘若他们不满意自己的作品以标准许可证(Standard License),也就是4令吉90仙出售,他们可设定作品只能以扩展许可证(ExtendedLicense)出售,售价则为1350令吉。

他解释,标准许可证和扩展许可证的分别,前者只能供纸本设计宣传之用,不能把素材打印成商品,而后者则能把素材打印到衣服,甚至制作成模型等等。

提高个人曝光率

Book of Lai认为,作为一个合格的插画师应该同时涉及客制化和量产化,而他所谓的量产化就是同一个设计作品可以摆放到不同的线上素材库售卖,为自己提供被动式收入。“量产的设计就要比较大众化,如:节庆的图案就会较受欢迎。”

此次是他第一次和线上素材库合作,他认为,与其把作品收在电脑档案库里,何不存放在线上呢?“先不论是否有人会花钱购买,但至少可以提高自己的曝光率,让大家知道在插画界里,有我这号人物。”

林成贵
林成贵

线上素材定价越来越低

林成贵(Eskay Lim)从事线上素材库的摄影师超过20年,可谓见证了线上素材库这些年来的发展。“过往的竞争没有那么大,价格相对也能卖得比较高。”加上,以往并非每个人都有数码相机,也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拍照,照片的价值自然比较高,消费者也更愿意花钱买照片,而来到人人都是摄影师的年代,照片的价值自然被拉低。他不忘分享,过往有较高预算时,还会特地聘请模特儿进行拍摄。

“现在以拍摄静态照片居多,并且以本地元素为主,包括我国独有的多元种族、美食等等。”作为全职把作品放在线上素材库售卖的摄影师,他说:“每天都至少需要上载一组新主题照片。”但他目前已进入半退休状态,主要收入来自过往的作品。

“把作品放到线上素材库售卖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一直重卖,尤其是在行管令期间,即便无法出门进行拍摄,仍有收入。”他说,20年前的作品到现在都还能帮他赚取收入。“目前每月收入大约是2000美金(约8300令吉)。”

助学生将作品变现

詹雪琳在音乐领域工作超过20年,在与STIVE.ASIA合作之前,她已开始协助旗下音乐学院的学生将作品数码化。“这些音乐素材一般会卖给电影公司或在各大音乐串流平台上上架。”她分享,音乐素材一般以背景音乐为主,以音乐带动情绪。

对于和STIVE.ASIA的合作,她认为,主要是希望学生们的作品可以变现,以维持生活开销,尤其是独立音乐人。至于国人对于音乐版权的认知,她无奈表示:“就连内容提供者也不了解版权。”

举例,当将原创者的歌曲进行二度创作时,就误以为自己已经拥有该创作的拥有权。对于4令吉90仙的售价,她坦言,虽然不高,却可以重复再卖。她坦言,虽说部分音乐人确实不能接受自己的作品以这个价格出售,但她认为, 音乐的价值不是用价格来衡量,而是在于它有没有被人看见。

未经原创同意下使用即侵权

随著互联网越来越发达,很多人都透过社交网站,或者在网络平台下载视频、音乐、图片等文件,且没有注明出处。执业律师郭伟廷说,马来西亚版权是自动赋予原创作品拥有人;未经过原创者的同意便随意张贴、分享,转发的行为可能导致侵犯到他人版权。

他分享其中一个面子书盗图案例,W是一间婚纱公司,它于2013年从面子书盗取了原告R(R是一名摄影师)所拍摄的婚纱照片,并用于本身的宣传,即使R之前已经在有关照片中加入了个人的水印(Watermark)。R之后对W公司展开了提告,在法律上,R是该婚纱照片的原创作品拥有人,因为有关照片是由她本人所拍摄的。而且她除了是一名摄影师,也曾接受过电视台和报纸的访问,可见R在摄影领域上有独特的地位。

最终上诉法庭的判决是,R是有关照片的原创者。 W公司必须在面子书里对R做出道歉的举动,并赔偿对方一万令吉赔偿金,以及另外1万令吉的惩罚性赔偿(Ganti Rugi Teladan)。他同时强调,如果原创者作品被他人盗用,原创者可先自行联络对方,若对方仍一意孤行,则可考虑洽询执业律师,以书面方式警告。

什么情况不算侵权?

▓非营利组织用途(引用、说明或用于公益);

▓私人研究、学习用途;

▓批评、检讨、评论;

▓报告新闻或时事、教育用途。

▓以上行为均不被视为侵犯版权。不过,纵使在上述规限下使用版权作品,使用者仍须谨慎。(注:使用时要指明出处,且不得侵犯其他著作权利)

什么情况下将视为侵权?大马1987版权法令(Copyright Act 1987)第41(1)条文阐明,以下是侵犯版权的行为:(a) 出售或出租任何侵犯版权的作品。(b) 出售,出租或允许用商业方式,公开或献议出售或出租任何侵犯版权的作品。(c) 分发销售侵犯版权的作品。(d) 除了提供私人和家居使用外的目的, 拥有或保管或控制任何侵犯版权的作品。(e) 通过商业方式,公开展示有关侵犯版权的作品。(f) 除了提供私人和家居使用外,进口任何侵犯版权的作品。(g) 制造或拥有一个不寻常的使用方式,用于制作侵犯版权之作品。(h) 以巧妙或非法的方式或技术措施侵犯版权。(i) 删除或修改未经授权的任何电子管理信息。(j) 销售,分发,进口或向公众传达被删除或擅自修改关于未经授权的任何电子管理信息的作品。

被控侵权 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对付?

版权的侵权不只是民事上的赔偿责任,更有可能需付上刑事责任。根据我国现有的版权法令,侵犯版权者也可能会被罚款或监禁。

根据大马1987版权法令第41(1)条文(a)到(f)的事项,每份侵权作品可以面临不少于2000令吉或不超过2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对于随后的任何犯罪,每份侵权作品将面临不少于4000令吉或不超过4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第41(1)条文(g)到(h)的事项,每份侵权作品可以面临不少于4000令吉或不超过4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对于随后的任何犯罪,每份侵权作品将面临不少于8000令吉或不超过8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第41(1)条文(h)到(j)的事项,每份侵权作品可以面临不超过25万令吉的罚款 , 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对于随后的任何犯罪,每份侵权作品将面临不超过50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